该公司结合实际,完善了《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和《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对领导干部每月下井的次数、带班重点、带班职责、跟班班次和监督考核等方面做了细化要求,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质量和效果。
公司规定领导干部在带班期间,要严格做到与职工同上井同下井,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没有处理不放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要求领导干部交接班必须在井下当面进行。升井后,必须认真填写隐患登记卡,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并由井口信息站工作人员整理装订归档保存。
该公司还由监察室、安监科对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同时,在井口电子大屏上实时公布带班下井领导名单,随时接受职工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