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奢侈消费品、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
今年以来,我市消费税收入强劲增长的势头主要得益于世界首家煤基甲醇合成油企业———晋煤集团天溪煤制油有限公司10万吨煤合成油示范项目的投运。该项目是国家“863”计划和山西省“十一五”规划的重点工程之一,采用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灰熔聚流化床粉煤气化技术”,利用晋城地区15号高硫无烟煤就地转化生产合成油和化工原料,建设规模为年产甲醇25万吨、油品10万吨、副产品硫磺1.138万吨。去年,该项目产出了第一桶合格的煤合成油后,生产渐趋稳定,产量持续增长。今年1月—10月,晋煤集团天溪煤制油有限公司共缴纳消费税2295.13万元,占到全市整体消费税的29.83%,成为晋城市消费税大幅增长的主要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