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19日发布通知提出,拟在黑龙江、贵州、陕西3省试点开展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试行有计划的投放煤炭矿业权的制度。
根据国土部《关于开展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国土部全面授权黑龙江、贵州和陕西等三省国土资源部门审批登记煤炭矿业权,三试点省份国土部门应严格依据批准的煤炭矿业权投放计划审批出让矿业权。
通知明确,在黑、黔、陕三试点省份中,原属于国土部审批登记的,国土部将依据年度投放计划授权试点省厅审批,并由项目所在地试点省厅受理审查,报部备案后,通过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进行配号,由试点省厅颁发勘查许可证或划定矿区范围、颁发采矿许可证。
通知还提出,三试点省份国土资源厅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各自省份煤炭矿业权年度投放计划,并于每年9月底前报国土部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