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让咱吃了定心丸,咱就是要走绿色路,发绿色财。”9月23日,灵石县雷家庄村赵春娥站在自家的核桃林里满脸笑意。她家栽植的核桃林从往年的4亩扩大到了现在的20多亩,每年的核桃收入就有2万多元。为了使林改最终实现国家要生态、农民要致富的目标,灵石县县委、县政府出台《灵石县地方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保护管理办法》。把分布在县城、乡镇所在地周边、旅游景区、河流和通道两侧等区域的48.14万亩林地划为生态公益林,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中提取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平均标准为每年每亩补助10元,县财政每年投入补偿资金481万元,涉及全县林改农户,户均受益124元。
灵石县煤炭资源丰富,长期资源依赖性的发展道路,造成了土地塌陷、植被破坏、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和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灵石县被确定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改革方案。坚持把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真正交给农民,坚持政策、程序、方案、内容、结果五公开,根据村情、林情的不同,采取一村一策的操作方式。坚持“尊重历史、统筹兼顾”原则,妥善处理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大户承包和谁造谁有的问题,县林改领导组抽调专人负责,进行分类指导。治理未全面达标的,未完成治理的部分由村集体收回重新分配;治理无效或承包合同显失公平的,全部收回重新分配。全县累计受理林权纠纷145起。目前,全县完成了77.87万亩集体林地的明晰产权改革任务,均分到户率85%以上。
以煤补林的政策促进了林改的深入发展,同时出台的《灵石县关于加快民营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灵石县林地、林木流转实施办法》,有效解决了造林用地的问题,也更加激发了群众的造林积极性,造林绿化明显加快。截至目前,县财政累计投入4.56亿元,带动社会投入3亿元,完成造林32万亩,林木绿化率由2006年的37.6%提升到53.41%。他们坚持把核桃经济林建设作为“兴农富民”的战略工程来抓,新栽核桃每亩补贴180元,管护每亩补助43元。今年又启动全县30万亩核桃经济林的总体规划,计划连片栽植20万亩到22万亩,同时结合林改在边角地带、荒山荒沟发展散生核桃林8万亩到10万亩。林改的深入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张保计2002年承包林地730亩,发展侧柏、刺槐、红枣、核桃种植。林改后投资100余万元发展林下养殖种植,仅去年纯收入达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