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豫煤安监二[2010]298号)的要求,2010年9月3日起,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集中行动第五监察执法组对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超化煤矿、高岭煤矿、芦沟煤矿、大平煤矿、振兴煤矿、告成煤矿、盛华煤矿等7对瓦斯灾害严重或水害严重的矿井进行了煤矿安全集中执法监察,到9月16日已完成了对该集团公司的监察。
此次集中监察的重点和内容有五项:一是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情况;二是煤矿企业非法违法生产或建设情况;三是矿井瓦斯防治工作情况;四是矿井防治水工作情况。
第五监察执法组在监察中不走过场,不图形式,深入矿井,严格检查,不留死角,共计查出各类事故隐患144条,制作各类执法文书69份,责令4对矿井停产停业整顿。同时,监察执法组在查处安全隐患时充分做好政策说明、法律解释等工作,通过对煤矿安全隐患和问题的全面查找,原因和症结的深入分析以及整改措施的探讨,帮助煤矿找准了一些根本性的问题,促进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
9月17日起,第五监察执法组将开始对登封市地方煤矿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集中行动。
第五监察执法组对芦沟煤矿进行监察
第五监察执法组组长郑其堂对各煤矿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