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多艰辛的努力,山西省长治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全市矿井数由292座减少到110座,减少63%。办矿主体由249个减为22个,减少91.2%。平均单井规模由重组前的28万吨提升到95万吨,增长2.4倍。64.5%的矿井规模达到90万吨/年以上,30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全部淘汰。全市形成一个亿吨级、一个3000万吨级、五个500万吨级的现代煤炭企业集团。
2009年,省委、省政府借助金融危机冲击的倒逼机制,针对全省煤矿长期形成的“多、小、散、乱”、安全事故频发、资源回收率低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状况,做出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决策部署。
按照“集团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利益责任化、安全本质化”的总体原则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依法推动”的工作方法,长治市科学决策,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截至目前,长治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签约、换证、接管、补偿四项工作已基本到位,采矿权转让协议签订到位率100%,证照换领到位率96.3%,主体企业接管到位率99%,补偿资金到位率99%。
通过此轮兼并重组,在长治市,不仅煤炭规模化程度得到显著提高,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也明显增强。重组后,全市煤矿采区回采率由重组前的69%提高到80%以上;井田面积由重组前的806平方公里增为1013.7平方公里,煤炭储量由重组前的41.2亿吨增为69.6亿吨。同时,重组还加快了煤炭工业转型步伐,全市22个主体企业和15个单独保留煤矿90%以上都兴办了一定规模的延伸产业和非煤产业项目。初步统计,全市煤矿企业共兴办非煤产业项目51个,主要涉及光伏产业、光电子产业、汽车制造、燃油乳化、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
由于长治市在兼并重组中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关系,依法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得到了各方的理解、认同和支持,兼并重组也同时兼并出了新制度,兼并出了和谐。
煤矿兼并重组后,办矿体制进一步优化,全市形成了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国有、民营并存的办矿格局。特别是小煤矿变成大企业、小公司变成大集团以后,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变革随之提上议事日程,绝大多数企业开始向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转型;兼并重组后,煤矿主体企业、被整合煤矿企业、保留煤矿、关闭煤矿以及乡村集体、煤矿职工、当地农民等各方利益都得到了较好的维护、保障和发展,从企业到矿区、到乡村、到市县,全市上下人心安定,社会稳定,信心坚定,出现了安居乐业、和谐兴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