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委消息,日前,经该委年度审核,广西有37家煤炭企业被取消经营资格,不得继续从事煤炭经营活动。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次修订版)》有关规定,日前,广西区工信委对全区2008年度年检合格和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取得煤炭经营资格的企业进行了2009年度审核检查。在应参加年审的933户企业中,年审合格的企业642户,年审基本合格的企业254户,未申请年审及年审不合格的企业37户。
目前,广西区工信委对对年审基本合格、年度经营量未达到要求的254户企业提出警告。对未提交年审材料或年审不合格的37户企业,按有关规定取消其煤炭经营资格,并要求各市工信委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