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省煤监部门会同有关州县安全监督局组成检查组,对门源县铁迈煤矿等高瓦斯矿井做了重点监察,并对部分煤矿进行了现场审查。
检查组对煤矿井下施工和生产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并查看了安全监控、瓦斯抽放、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资料,共发现隐患12处,下达执法文件3份,实施行政罚款11100元。
检查组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对煤矿、尤其是高瓦斯矿井的安全监管,加大安全投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努力争取煤矿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积极培育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