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出台《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受理,并且一年内不再受理其资质申请。
今后要进行煤矿安全资格培训,先要通过煤监局的资质认定。安全培训机构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安全培训活动,或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将安全培训资质证书出借、出租给其他机构或个人,有关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暂扣或吊销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违法所得的,暂扣或吊销相应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