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有关煤改的新文件正在讨论中,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国务院已会同相关部门商议,准备“将关小上大的政策,落实得再有力些”。这份文件拟由发改委或安监总局牵头制定和公布,其中,年产量120万吨或将成为今后煤炭主产区煤矿整合的硬性指标。
按照此指标,以山西为例,2015年能达到年产量120万吨规模的矿井数在800座左右,比目前的1053座要减少20%左右。
由于新文件牵涉面比较大,“还没有明确的出台时间,”该人士表示。
120万吨生死线
“目前,国务院已经与安监总局‘商量’,煤炭主产区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省(区),今后整合的煤矿年产量逐渐向120万吨看齐。”国家安监总局相关人士告诉本报,国务院希望这一目标,可以通过3到5年时间,阶段性地推进。
酝酿中的新文件,对未来煤矿整合的实现途径,除了有年产量这个硬性指标外,还会在安全条件、生产设备等方面有相应的达标规定。据该人士透露,一些关于煤矿安全的新标准将于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年产量120万吨”的提法最早见于2007年国家《煤炭产业政策》。
当年11月,发改委公布了《煤炭产业政策》,要求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省(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120万吨/年,旨在严格煤炭产业准入。
该政策文件下发一年之后,便是山西大规模的煤矿整合,由此被当地喻为山西煤矿整合的前奏。由于这一政策的出台,当地的新建矿井变得异常难获得审批,而一些资源储量薄弱的矿井,在无法改扩建的情况下,在随后的整改中覆没。
“现在回头看,这个文件的出台很有技术性,把前门关上一半,限制了大量想涌入的小规模投资者,为今后的整合和规模化发展提供了方便。”陕西陕北矿业公司的总工沈显华说。
但由于上述政策文件中只涉及新建、改扩建煤矿,并没有对随后的煤矿整合提出实质性目标,这使得在随后的煤改中,煤矿主产区省份陷入了对规模标准的不同认识当中。
比如,山西在2009年整合时保留了90万吨及以上的煤矿,内蒙古则尚未出台对60万吨以下煤矿的关闭整合方案,陕西只对煤炭资源丰富的榆林地区30万吨以下煤矿进行了整合。
即使是最为“激进”的山西,尽管矿井数由2009年以前的2600座减少到了1053座,但目前仍有接近三分之二的矿井年产量在60万吨以下。
因此,新文件被看作是经山西煤改试验“修正”之后,当年《煤炭产业政策》的延续和加强。“正在'商量'的120万吨指标,这次或许在执行中更严厉些,涉及面会比之前宽一些。”上述国家安监总局相关人士预测。
整合现状
一些从事安监工作的人认为,国家有意将新文件放到“十二五”规划的一揽子目标里去。国家“十二五”预计将大型煤矿产能比重提高到50%以上,同时全部关闭30万吨以下的煤炭矿井,而目前45万吨以下小型煤炭矿井仍占大多数。
如果新文件落实,主要针对的仍是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煤炭主产区。
内蒙古本身资源分布比较厚重,煤矿的产能都比较高。据内蒙古安监局局长孟国庆透露,到今年年底明年初,内蒙古将下令重组、关闭60万吨以下的煤矿。而目前正在生产的煤矿产能大都在100万吨级以上。
以此看,120万吨的指标,对于内蒙古来说很容易完成。
陕西则略差于内蒙古。“我们在等待山西,目前陕西各城市已经拿出了各自的整合方案,但省长还没批。”据陕西陕北矿业公司的沈显华介绍,目前陕西地区的一些整合标准中,改扩建的煤矿吨数目前不是很好确定。
由于陕西的陕南地区,煤矿资源分布也处于较零散的状态,如果依据120万吨的话,那大部分煤矿需要关闭,这将造成当地居民需求无法落实的现状。
河南同样是煤炭主产区,但河南地区的煤矿分布相比陕西更加零散,业内人士评价河南的一贯方式是,“那地方几乎没个大煤矿。全部是兵丁搞建设。”
“我们也想集团化发展,也想在管理上省省心,但是前天条件很苛刻,我们只能努力往好的方向发展。”河南濮阳市政府的人士回应。
相对于煤炭主产区来说,其他煤炭产区煤源分布零散,资源面积碎小,整合的难度非常大。
2007年的 《煤炭产业政策》规定,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新建、改扩建矿井年产规模不低于15万吨。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等省(区)新建、改扩建矿井年产规模规模不低于9万吨。其他地区新建、改扩建矿井年产规模不低于30万吨。
同时该文件还规定,“十一五”期间各地一律停止核准 (审批)年产30万吨以下的新建煤矿项目。但在执行中,由于各地资源分布、及当地需求等现状,到目前仍有部分矿井未按此规定实行。
国家安监总局相关人士透露,如果新文件下达,这些指标中有一些仍会上调。
面临困难
3年的攻坚战,国内的煤矿从2万多个减少到了1万个左右。
煤矿的集团化发展,相关部门大都乐见其成。能源部门期望通过煤炭企业集团化发展有效利用资源,安监部门则希望煤炭企业规模化发展减少事故。
然而,《煤炭产业政策》自身价值未完全尽显。
据山西煤矿企业人士介绍,山西在整合过程中,有一些改扩建矿井仍未达到120万吨的标准。这里有人的因素,也有现实情况的因素。现实的因素包括,改扩建的矿井周边资源接近枯竭,在无法另设矿井的前提下,只好划给原有矿井,虽然该矿井改扩建后仍然未达到120万吨的要求,但这已是最好的节约、利用资源的方式。而人的因素则是一些灰色收入。
一些煤老板认为,为了自身利益,煤矿改扩建、新建、逐渐推进到120万吨,或许需要更长的时间,“因为谁也不愿意一下子切断自己的财路”。
据业内人士介绍,新建、改扩建一个120万吨的煤矿,救活资金大约5个亿左右。到真正运作起来,挖煤卖钱,总共大约需要40个亿左右。
这样大额度的资金投入,加上其他条件的限制,如煤矿的法人必须有8年煤矿管理经验,三年未出现大型事故等限制,几乎谢绝了绝大部分民营投资者。
“新来者寥寥,已进入者者突击关闭,其他问题怎么解决?”业内人士指的其他问题即是利益问题,这或许是煤矿推进中是一个需要解决的主要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