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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金矿业教训 重申信息公开和公共参与

    来源: 环保信息网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0-07-26 访问:
     

        当“表达”和“参与”,成为一种国家价值观,成为公民的生活方式,谁也无法改变这一事实,只有这一事实能改变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已经持续半个多月,当地的渔民成为事件最大的受害者。

      这起污染事件表面看来,很像是突发事件,其实不然,它是企业环保方面存在问题的一次集中爆发,而其问题之所以能长期存在,根子就在当地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长期以来的包庇纵容,以及对受害群众利益的漠视。

      这是很多媒体在事发后,对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发生根源的分析定位。确实,政府的失职及对群众利益的漠视,是目前很多社会问题的重要原因所在。但这一定位的另一句话也不能不让人问个为什么,即:表面看像是突发事件,其实它是企业环保方面存在问题的一次集中爆发。

      显然,紫金矿业的污染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总爆发,等到事情闹大,才能引起重视?

      官商不分放纵环保违法

      防微杜渐,是中国的老话。可是,在紫金矿业污染这一事件中,无论是政府的职能,还是人民的生命安全,都出了问题时,公民意识的缺失和公民要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方面,都存在深深的遗憾。

      从政府职能看,中央反复强调,禁止领导干部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可上杭县政界大部分退休官员进入紫金矿业任职。

      诸如,原上杭县人大主任林锦添曾担任紫金矿业的党委副书记,如今改任党委常委;原县人大副主任范志喜退休后任该公司党委常委;原县党校校长郭文生任该公司总裁办主任;2009年11月,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林水清任监事会主席;县纪委副书记、常委林新喜任公司监事;即将退休的县政协主席温文标,为了后路,目前已兼任该公司党委副书记……

      2006年8月,上杭县副县长郑锦兴辞职下海,到紫金矿业做监事。在紫金矿业“淘金”近三年后,2009年6月18日请辞,同日被武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武平县副县长。而在此几天之前,他从董事长陈景河处受让了100万股公司股份,交易价格为9.15元,市值为915万元。

      退休官员到企业任职捞金究竟属于不属于腐败行为?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首先,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央廉政规定。2010年2月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作了重申。正像有媒体直言:退休官员如果懂专业、能力强,到企业后能够在生产经营中发挥骨干作用,被董事会聘任要职倒也无可厚非。问题是,上杭县这些退休官员不懂专业是肯定的,到企业后肯定成不了骨干,只能担任闲职,一手拿着国家即纳税人给的并不低的退休金,一手捞取企业给的十几万、几十万年薪,这不是腐败又是什么?

      如此这般的违法、违纪,老百姓能不知道吗?如果知道,为什么没有拿起法律的武器?

      再从人民生命安全看,上杭县环保部门知情人士在事发后对媒体说,紫金矿业自成立以来,污染事件就陆陆续续发生。2008年,环保总局首次发布对37家上市公司的环保审查结果,对其中10家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上市核查,紫金矿业就是其中一家。

      2009年9月,福建省有关环保部门检查时,发现紫金矿业铜矿湿法厂有超标污水排入汀江,并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但直至本次事故发生,仍未整改到位。

      2010年5月,环保部曾经发文通报批评11家存在严重环保问题的上市公司,紫金矿业为第一家。紫金矿业旗下7家企业未能按期完成环保问题整改。

      6月5日开始,汀江的养鱼户发现鱼开始成片死亡后,便向污染源所在的上杭县政府求援,但政府部门取了水样之后,并未公布化验结果,也未说明污染源来自哪里。到高考时,当地的考生们得到了少吃鱼的提示。

      7月12日下午,福建省环保厅通报称,紫金矿业集团公司旗下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发生渗漏,污染了汀江,部分江段出现死鱼。据报道,初步统计,汀江流域仅棉花滩库区死鱼和鱼中毒约达378万斤。然而这起污染事件实际发生在9天前。在紫金矿业的网站上人们可以看到,2010年紫金矿业集团竟然荣获“2009年度中国最诚信企业”称号。

      公众环境维权意识依然淡薄

      我想说说类似紫金矿业周边百姓公民意识和维权意识缺失的问题,紫金矿业并不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

      近日我到黄河入海口的东营采访。那里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而且是候鸟过冬的重要栖息地。我2001年冬天到那儿去观过鸟。那时,黄河湿地的鸟真的可用成千上万在天空中飞翔、在水中游憩来形容。还有那阳光下闪着银光的芦苇,在风中摇曳。久居城里的人,看到那份自然,不能不陶醉。

      可是这次再去那里,一座座“长”着大烟囱的化工厂就建在了湿地上。而自然保护区的土,还在一车一车地被挖出来去垫正在新建中的化工厂。据说有70个化工厂将要修在黄海入海口的湿地上。

      在东营采访时,我们问了几个当地人,“你们不怕这些化工厂将来会污染你们这儿的水,你们这儿的天吗?”

      他们的回答是,“我们都在这工作,‘闹事’要抓我们一抓一个准”。

      我们说,这里是自然保护区,我们国家有自然保护区法,你们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保护家乡的环境呀。

      我们的这番话并没能引起当地人的共鸣。他们脸上有的只是无奈。

      民间环保组织绿家园从2006年发起的“江河十年行”每年都要经过攀枝花。那里有个黄磷厂,它们造成泄漏曾伤及很多人的健康。在媒体与政府部门的努力下,于2007年终于被关掉了。可是工厂旁边山上的一堆废料就露天堆在那儿。下雨时,这些黄磷厂出来的废料顺着雨水就流入金沙江。

      当地有一位叫罗兴全的老人,一直想组织当地人起诉黄磷厂,北京的法律工作者也在帮着他。可是四年了,每年我们见到这位老人,看到的都是他孤独的身影。

      紫金矿业的问题,从媒体记录看,2006年就有干部“下海”,染指商场;2008年就有审查中暂缓通过。可是这些事都是等到污染大爆发后才被一个个拿出来说。

      2003年我们国家就有了《环境影响评价法》,2008年又有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有权知道企业的各种信息,也有法律保证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可是当地农民在拿水样到广州化验,希望上杭县水产局能够签字,结果遭拒后,选择的,是拉了两车死鱼到上杭县政府抗议。

      “表达”和“参与”成为生活方式

      我在美国洛杉矶,坐朋友的车在马路上行驶时,前面一个车出来的尾气有点黑,朋友立刻打电话举报。

      在德国,朋友开车违规了,庆幸没有被警察发现,可他还是接到法院的传票。原来,爱管闲事的人“告了密”。

      如果说这些是在国外,那么,被我们称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元年”的2007年发生的三起公共事件,让我们看到的就是公众自发的集合起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就真的改变了政府决策的例子。

      厦门PX项目要上马时,老百姓先是在当地最火的BBS论坛——小鱼社区上发帖子,让公众了解PX项目,然后通过媒体集合力量,直到厦门PX项目区域环评公众座谈会的召开,100名参会的代表和100名候补代表通过公开随机抽号产生参加座谈会,发表自己的意见。

      事件后《人民日报》在文中称:“厦门PX项目:续建、停建还是迁建,如今,各方专家意见倾向一致:在海峡西岸地区择地迁建,是一个上上之选。”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要求,使得这个项目得以被公众参与和影响决策。

      2007年,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前被国家环保总局叫停,让为此奋斗的周边小区居民成了英雄。“让政府知道我们是一群讲理的人”,这是北京海淀区六里屯一位住户对他的邻居们说的话。这句话后来影响了很多人加入到他们的行列中。

      他们对信息公开的要求,是从自己对有关知识的搜索与储备以寻求该项目的技术规范开始的。在掌握了相关的知识后,六里屯的住户们开始向两会“提案”,向有关部门提交投诉信,向国家环保总局递交了行政复议书,提出六里屯垃圾焚烧场这个项目违规的地方和潜在受害者的具体诉求。

      最后这个项目被国家环保总局叫停。当地居民在向媒体讲述这一事件时,说他们抓住了三次机会合法表达诉求和决心。第一次,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对公众的开放日;第二次,当时某处长对媒体说垃圾焚烧不会产生二恶英,激起公众愤怒,大家又抓住了机会与有关部门沟通;第三次,国际环保日,再次抓住这个机会表达诉求。

      2006年,沪杭两大城市的磁悬浮项目在一片争议声中被暂时搁置后,2007年1月,它的线路规划以机场联络线的新面孔向闵行、浦东居民公示。沿线小区居民在看到这个公示之后,开始了连续的民意表达。同年5月,沿线居民被告知,这个项目暂时停建。

      这三个公众事件我们看到的都是公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了自己的利益,也保护了环境。而信息公开和公共参与是在这三个项目中,影响决策的根本。

      国家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曾说:北京市海淀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厦门海沧PX项目之所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说明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公共利益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问题绝非一两个部门能够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希望各级政府提供一个平台,让公众在重大环境事务上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2007年被称为“公众参与元年”,有人说:厦门的幸运在于,一场危机经过“表达”和“参与”的洗礼后,这座城市诞生了具有公共精神、公民意识和民主素养的伟大市民,以及一个恢复公信力的政府。

      当“表达”和“参与”,成为一种国家价值观,成为公民的生活方式,谁也无法改变这一事实,只有这一事实能改变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要让厦门PX事件、北京六里屯垃圾场、上海磁悬浮列车的争议,不仅仅是一个地方政府尊重民意的个案,要让地方政府为这些错误决策埋单得值,更应该将公众参与写入政府决策程序中去。

      □汪永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绿家园”召集人,长期关注和推动中国环保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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