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试点成立“环保法庭”
来源: 新华日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3-07-19 访问:次
本报讯7月17日,徐州市正式在省内试点成立四个涉及资源环境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三审合一”的资源环境案件合议庭,分工审理境内资源环境方面的案件。其中,新沂法院和沛县法院负责受理县(市、区)资源环境类案件的一审,云龙法院负责受理主城区资源环境类案件的一审,市中院“资源环境案件合议庭”负责全市资源环境类案件的二审。环保法庭将支持和落实资源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强化与环保、土地等行政部门的沟通合作。 (李 刚)
(原标题:徐州试点成立“环保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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