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今年一季度,全省共扣缴水环境生态补偿金2908.89万元。
其中,扣缴额度较大的前10个市县分别是:郑州市(1309.71万元)、周口市(418.91万元)、开封市(227.12万元)、许昌市(199.05万元)、漯河市(160.82万元)、兰考县(137.10万元)、洛阳市(90.05万元)、鹿邑县(88.64万元)、驻马店市(79万元)、濮阳市(68.99万元)。
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夏友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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