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保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核实情况后必须反馈举报人
新快报讯记者 牟晓翼 通讯员 黄慧诚报道
省环保厅近日印发有关通知,要求各地对公众检举、揭发、曝光的环境违法行为,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查实,并将现场核实情况(不含后续处理)反馈投诉举报人。列入5个工作日必须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包括:省环境保护厅受理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投诉中,涉及企业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直排、偷排、漏排等恶性环境违法行为;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将本地区的重点、敏感、多发性环境违法案件纳入5日查实案件范围,完善办理机制和流程,着力提高本地区环境信访工作效能。
通知要求,各地必须将现场核实情况(不含后续处理)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举报人,同时报送省环保厅信访办;后续处理以及企业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工作。省环保厅将适时通报各地环境违法行为查实情况。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组织新闻媒体对重点、敏感环境信访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执法不严、处罚不到位、屡查屡犯的违法排污企业和群众反复投诉又长期解决不了的污染问题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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