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以来,山东某大型造纸企业严重污染当地环境、伤害当地群众身体健康的报道多有呈现。此后,一方面是中央高层、山东省政府明确批示要严厉查处,当地群众也强烈呼吁改善环境,甚至不惜冒着被打击迫害的危险而组建民间污染调查队;另一方面,当地政府在不停地出面给企业涂脂抹粉,替企业出面,不肯承认污染的存在。
企业的天性就是谋私的,因此,要让谋私行为获得正当性和持续性,就要求企业相应地兑现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这些责任最终也不会全由企业来消化,因为无论是资源成本还是环境伤害成本,最后都会分解到产品和商品中,由消费者来降解和消纳。因此,鼓励企业兑现其环境责任,对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提高社会生态文明,都极为有利。而包庇、纵容企业违法排污,实际上是在暗暗地置企业于死地。
造纸业大概与化工业、电镀业等“粗暴型利税大户”一样,国家允许给它的“行业排污标准”极其宽松。因此,当一些造纸企业到处夸口“达标排放”的时候,到它的排污口一看,你会发现滚滚倾泻的污水,无一不是当地环境最大的杀手。而如此宽松的排污标准,连年收入达上百亿元的明星企业居然都不肯遵守,那些年产量只有几千吨的小造纸厂偷排、暗排就更明目张胆了。
一些地方政府对自身定位一直摇摆不定。由于长期政府万能和包办一切的后遗症,导致一些地方官员不是把自己当成地方经济发展的董事长就是总经理,或者主管营销的“市场总监”、“销售副总裁”。在这样的价值观引导下,政府官员势必会忽略公共事务的基本界限,混淆公共事业、非公共事业之间的区别。最常做的事就是在不该替民作主的地方频繁出手;而在该替民作主的地方,也就是公共事务最需要他们出面主持公道和正义的地方,反而龟缩不出,拖延了事。
企业即使不存在污染,也不该由地方政府出面来“澄清”,因为这是企业的事。是否存在污染是权威监测、检测业务部门的事,和当地政府没有关系。当地政府如果实在想出面,也只应表一个态,表示政府在考虑如何指导企业更好地治理污染,如何通过各种环境治理工作改善与当地社区、与当地自然界的关系;甚至政府可以表示,如果企业想更大力度地投资污染治理,政府会给予什么样的“优惠政策”。可惜的是,当地政府的表现完全是在不该作为的地方乱作为了。
一些地方政府把自己当成企业的护身符,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公众的监督力量还不够强大。以真正有效的民间环保组织为例,中国除了北京、昆明、贵阳、成都等地算得上有那么一两家符合标准要求的环保组织以外,绝大部分省会城市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环保组织。而地级城市、县级城市,甚至可能连环保组织的概念都尚处于启蒙阶段,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想让地方政府不胡乱作为,想让“利税大户”不成为地方政府的“后台老板”,想让地方政府不替企业说话,似乎很难。
我们正在全面进入人与自然时代,正在全面进入环保时代,正在全面进入政府只主持真正的公共事业的时代。政府应该成为最大的环保组织和公益组织,因为这本是政府的天性和立政之源,只是许多年以来,很多政府官员忽视、遗漏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