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宜昌市环保局了解到,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近日公布了2007年“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结果,宜昌市在被调查的湖北省10个城市中,满意率得分88.3%,居全省之首。
2004年,宜昌市委、市政府做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重大决策。四年来,宜昌市先后启动了“蓝天工程”、 “碧水工程”、 “安静工程”、 “工业污染防治工程”、 “创模细胞工程”等五大工程。如今,宜昌市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基础设施基本齐备,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6.5%,2007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4天,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和交通干线环境噪声也均优于国家相应标准。
此外,在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所涉及的空气、水、噪声、垃圾处理、政府环保宣传教育和其他等六个方面的满意率调查的结果显示,满意率在10个城市中得分均为最高。
据悉,宜昌市已连续两年获此殊荣。
上半年,优良天气九成多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2008年上半年,宜昌市城区环境质量状况总体呈稳态趋势,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地表水水环境质量和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均符合规划类别要求。
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空气自动站监测结果显示:2008年上半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182天,其中空气质量状况为“优”的天数有5天,“良”的天数有163天,优良天数占上半年总天数的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