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选辉) 今天上午,环境保护部向媒体发布了2014年7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据介绍,7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十城市中,有9个在京津冀地区。与去年同期相比,京津冀地区控制质量仍有所下降。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7月份,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25.8%~100.0%之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3.1%,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0.4%,中度污染为5.4%,重度污染为1.1%,未出现严重污染。主要污染物为O3,其次为PM2.5。
与去年同期相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80.5%下降到73.1%,降低7.4个百分点;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均有所下降。与上月相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69.9%上升到73.1%,升高3.2个百分点;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京津冀区域、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有所下降。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7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是唐山、邢台、石家庄、保定、济南、北京、邯郸、天津、廊坊和衡水;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舟山、拉萨、珠海、丽水、台州、南宁、厦门、福州和江门。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25.8%~96.8%之间,平均为42.6%,低于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30.5个百分点;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57.4%,重度污染天数比例高于74个城市4.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为O3。
与去年同期相比,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48.6%下降到42.6%,降低6.0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有所下降;6项监测指标中,PM2.5和PM10浓度分别上升10.1%和1.7%,SO2和NO2浓度分别下降14.3%和2.9%,CO日均值平均超标率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值平均超标率上升13.2个百分点。
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51.6%~100.0%之间,平均为74.9%,高于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1.8个百分点;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5.1%,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与去年同期相比,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85.8%下降到74.9%,降低10.9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有所下降。
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54.8%~100.0%之间,平均为81.9%,高于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8.8个百分点;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18.1%,其中重度污染比例为1.1%。与去年同期相比,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93.2%下降到81.9%,降低11.3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