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月静 通讯员 张楠 翁韬玉)日前,《石家庄市2014年城乡居民分散采暖燃煤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开始施行。方案指出,今年石市将继续加大洁净型煤和环保燃煤采暖炉推广力度,年内完成市内五区、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辖区居民和正定县、藁城市等10个县(市)、区县城及城关镇、周边村分散采暖燃煤污染治理任务,推广使用洁净型煤38万吨、置换环保燃煤采暖炉1.6万台。
10县市区置换环保燃煤采暖炉1.6万台
据介绍,石市将在巩固省会二、三环路之间52个村分散采暖燃煤污染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治理范围,年内完成市内五区、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辖区居民和正定县、藁城市、栾城县、鹿泉市、平山县、矿区、无极县、元氏县、赵县、新乐市等10个县(市)、区县城及城关镇、周边村分散采暖燃煤污染治理任务,推广使用洁净型煤38万吨、置换环保燃煤采暖炉1.6万台。2015年继续扩大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范围,到2017年全市洁净型煤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二环内分散燃煤采暖居民涉及2589户
为此,石市列出推广使用时间表。省会二环路以内区域,今年不具备改用天然气、电、集中供热等替代方式采暖的村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区域内共涉及分散燃煤采暖居民2589户,今年计划推广使用量0.65万吨。
二环路、三环路之间区域(市内五区二环路以外区域,高新区,栾城县、鹿泉市和循环化工园区三环路以内区域),2016年之前不实施拆迁改造,同时不具备“煤改气”条件的村推广使用环保燃煤采暖炉。区域内共涉及33个村1.6055万户,今年计划推广使用量1.6万台。
二环路、三环路之间区域(市内五区二环路以外区域,高新区,栾城县、鹿泉市和循环化工园区三环路以内区域),2016年之前实施拆迁改造的村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区域内共涉及34个村1.4675万户,2014年计划推广使用量3.83万吨。
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辖区居民和正定县、藁城市、栾城县、鹿泉市、平山县、矿区、无极县、元氏县、赵县、新乐市等10个县(市)、区县城及城关镇、周边村,推广使用洁净型煤,今年计划推广使用量33.52万吨。其他具备洁净型煤生产配送条件的县(市)可试点推广。
买采暖炉按80%补贴 买煤每吨补360元
按照“政府引导、财政补贴、居民受益、企业微利”的原则,今年由市、县财政安排资金,用于城乡居民购置环保燃煤采暖炉和洁净型煤的补贴。
其中城乡居民购置环保燃煤采暖炉(由市政府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按照政府采购价格的80%给予一次性购置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石家庄市今年洁净型煤销售指导价确定为每吨880元。各县(市)、区可根据全市统一指导价格,考虑地域运输等差异确定销售价格,并报市发改委备案。居民购置洁净型煤每吨补贴360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全市范围内使用分散燃煤锅炉采暖的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公益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企业(经营户)使用洁净型煤,财政不予补贴。
居民只需交销售价格与财政补贴差价
自现在起,石市将以村为单位组织辖区居民洁净型煤、环保燃煤采暖炉需求登记和款项收交工作,居民只交纳洁净型煤、环保燃煤采暖炉销售价格与财政补贴的差额部分,居民交款后由村委会代洁净型煤、环保燃煤采暖炉生产企业出具收据,作为购买凭证.。
(原标题:买环保采暖炉和煤政府都有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