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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让环保官员“朝杀暮犯”

    来源: 法制日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4-08-03 访问:

      □舒锐

      据报道,近三年,广东省各级法院公开审理了15宗重大环保系统受贿个案及窝案,从中可以看到,行贿动机多与获取排污许可证等审批手续有关,行贿金额总数最高可至数十万元。

      环保贪官被依法严惩,不可谓不大快人心。然而,任何一种事后惩罚抑或严刑峻法都不可能根治腐败。翻开历史,明太祖朱元璋对贪腐者的打击力度可谓绝无仅有,可是,即使杀贪不眨眼如斯,其在晚年依然无奈地发出了“奈何朝杀而暮犯”的历史悲叹。

      而近年来,这样一种历史循环却在环保领域悄然重演。随着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环保部门的地位得到极大提升,执法权力也随之不断扩张,不少不法分子将环保官员作为拉拢腐蚀和攻关的重点对象。一个人的腐败也许只是个因,而诸多环保官员前腐后继、纷纷落马所凝结成的环保官员贪腐大数据,正折射出监管制度的失范。

      企业从开办到运营一般都需要和环保局打交道。而环保局的自由裁量权却时常沦为一道不定项选择题,可不选、可单选、可多选,甚至个别地方还“创新”地给出选项以外的答案。以水污染防治法为例,规定的处罚金额为2万元至20万元,最低和最高之间相差10倍。

      而在一些地方,由于环保问题长期没有得到重视,旧账太多,不少企业已经形成了习惯性违法,如果完全依法严惩,则将给地方经济带来极大影响。这就给了不良执法者选择性执法的特权,依法整治理所应当,不去整治也是为地方“做贡献”。而在这“双赢”背后,却是环境的日益恶化。至于环评、技评等传统容易“藏污纳垢”环节,已无需多言。

      权力本不必然导致腐败,腐败根源正在于权力并没有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这首先在于让环保相关法律更为细化,标准更为明确,减少权力寻租可能。其次,在于将一些可以由第三方行使的权力分化出去,避免环保部门在环评监测等环节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而更重要的是增强环保工作公开力度,目前,根据相关规定,环保部门所需公开的内容仅限于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和重大涉污企业名单,而更应该公开的是对于群众举报、反映的污染企业,对之不予处罚的理由究竟何在?是否合法?让权力透明运行,才能使环保部门真正站在民众立场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而不是沦为谋取私利的神器。

      未下达征收决定书即收社会抚养费、高收入人群“超生”罚款无法可依,未完成考核任务借款垫付……广东近日公布该省24.52亿元社会抚养费的最新审计报告,再次暴露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种种怪象,是一笔糊涂账。专家认为,解决糊涂账问题,相关部门应将信息公开常态化,像晒“三公”一样晒出账本。

      (原标题:别让环保官员“朝杀暮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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