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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死”或“淹死”,环保局岂能免责?

    来源: 红网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4-07-25 访问:

      7月22日河南有媒体报道称,郑州索须河岸边近千棵杨树被污水“毒死”,昨天北青报记者询问当地相关部门时,他们称杨树不是“毒死”的,是被生活污水淹死的。(7月24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环保局作为治理与维护环境卫生的监管部门,遇到水源污染问题,应该是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治,以恢复水质,确保公民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而在郑州索须河岸边,却出现了近千棵被污水“毒死”的杨树,尽管相关部门事后称死掉的杨树没有上千棵,只有百十来棵,但杨树终归是死了,而且原因就出在水质上。

      更令人疑惑的是,当记者电话采访郑州市中原区环保局时,环保局办公室冯女士称,他们刚从现场查看的结果是,杨树并不是被污水污染致死,而是在水中长期浸泡的结果。这与当地居民称这些杨树是被工业污水“毒死”的截然相反,争论的焦点也迅速转移到这些死杨树到底是被“毒死”的还是被“淹死”的上面。

      且不管这些杨树是死于工业污水,还是生活污水,作为环保局,难道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笔者认为,此事件不仅与环保局有关系,而且还有很大的关系。

      一颗杨树从生到被“毒死”抑或是被“淹死”,恐怕绝非一日之事,那么在这段时间里,我们的环保部门哪里去了呢?如果是河流附近确实有工厂,而且工厂的污水就排放到了河流中,环保部门就应该采取果断措施,要关停工厂进行整顿,并督促企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如果是生活污水,也应该协调当地街道部门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并强化对公民排放生活污水的监管。从这个意思层面来讲,环保部门真的难脱其责。

      当记者问到污水如何处理时,当地环保部门却称,只负责工业污水的处理,生活污水的处理应该由街道办负责。面对河流污染问题,当地环保部门不仅没有及时采取整治措施,而且玩起了“踢皮球”推卸责任的“把戏”,着实是令人不解。笔者认为,杨树死不能复生,但任由河流的污染问题发展,不仅会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还会产生一系列的纠纷问题。

      此事件更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还不仅限于此,在日常生活中,一些政府部门遇到土地纠纷、环保纠纷等问题时,首先采取的不是进行及时调查、解决,而是相互“推诿”,撇清关系,这不仅会使现有问题激化,引发上访案事件,久而久之还会破坏干群关系,降低政府的公信力,试问,这样的处置方法真的“完美”吗?相信我们的政府部门都会明白这个浅显的道理,我们也期待,类似这种“踢皮球”、“推诿扯皮”的事件不会再次发生。

      文/刘刚

      (原标题:“毒死”或“淹死”,环保局岂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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