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庐山恋的杨女士遇到了一件麻烦事,她买的一台太阳能热水器,准备在屋顶安装时却遭到了物业公司的阻拦。10月8日,经记者出面协调,物业公司终于 “放行”。
杨女士的新房在15楼,目前正在装修。10月6日,她花3800元购买了一台太阳能热水器。她说: “我们前面的8栋已经有人装了太阳能热水器,但当售后人员在我的屋顶安装时,物业公司人员却出面阻止,说屋顶不能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这样,已经安装的部分也被拆除了。”
杨女士随后找到了物业公司,对方拿出杨女士之前和物业签订的装修协议,上面有一条就是禁止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杨女士说: “当时签合同我没有细看,签完之后就给了装修公司,物业公司也没有提示我不能装。我想不通的是,别人能装我为什么不能装?我买了热水器,钱付了,退不掉货,我的损失怎么办?物业公司的人说,如果我强行要装,交给物业公司的3000元装修保证金就不会退了。我真是进退两难了。”
热水器经销商称: “在产品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确实不能退货。并且,太阳能热水器安放屋顶,不会使用任何膨胀螺丝,对建筑根本没有影响。”他认为,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这样的合同缺乏法律依据,也不符建设两型社会的宗旨。
8日上午,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称,不允许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有两方面考虑,安装热水器的屋顶平台归所有业主共有,部分业主无权占据使用;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设备时,相关的供水管道肯定要从户外接上去,这样会垂在其他业主的窗外,影响整体美观。
但最后,该负责人还是表示:如果杨女士能和其他业主协调好的话,物业公司不会再反对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