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泰州市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到2011年建成光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32兆瓦,更多的“屋顶电”、“墙面电”将得到应用。
上月底江苏省发改委出台《江苏省光伏发电推进意见》后,江苏省成为国内第一个实施太阳能电价买回政策的省份。根据《意见》,江苏省将建立专项资金,光伏发电将获得固定电价补贴。
太阳能是一种清洁能源,“向太阳要电”既环保又源源不断,但最大的制约是成本较高。目前,光伏发电上网成本约在每千瓦时2.15元左右,远高于煤水发电,甚至高于现行民用电价。
泰州市的太阳能资源比较丰富。据测算,泰州市平均年日照达1400小时至3000小时,每年每平方米地表吸收的太阳能相当于140至190公斤标准煤热量。泰州市屋顶及建筑物资源较多,太阳能开发利用前景较为广阔。据估算,20%的屋顶面积可用于光伏发电,全市建筑物的南立面墙有约5000万平方米可建光伏建筑一体化电站。
从今年起,泰州市将重点实施“屋顶并网发电”“建筑一体化并网发电”“地面并网电站示范”等工程,选择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建筑,重点实施一批屋顶及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大力开发“屋顶电”“墙面电”。按照省定目标,到2011年,泰州市屋顶并网发电工程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须达30兆瓦,建筑一体化并网发电示范工程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须达2兆瓦。
在固定电价补贴方面,泰州市实施的屋顶并网发电项目,2009年每千瓦时发电可获得补贴3.7元,2010年、2011年分别为3元、2.4元。
作为省光伏产业发展重点企业之一,泰州市的中盛光电集团将从中受益。预计到2011年,该企业承担的屋顶并网发电工程建设规模可达20兆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