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刊出《光伏产业,期待从西部率先崛起》一文,指出我国西部因其独特的地理环境,而最有可能在发展光伏产业上寻找到突破口。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的研究利用,不仅仅只局限在西部。在其它地区,光伏产业又有着怎样的发展前景?这是来自东部的报道——
无需铺设电缆,不消耗电力,夜幕降临时,路灯就会自动照亮——在我国很多地区,这种太阳能路灯已经走向平民化。
日前,记者在福建省南安市召开的2009年福建省光伏产业项目对接会上获悉,曾经“高不可攀”的光伏产业,正在逐步进入日常生活。
资源优势转化产业优势
福建硅矿资源丰富,产量约占全国的9.4%、世界的6.7%,是国内乃至世界上品位、纯度最高的矿区之一,这为当地较低成本获取多晶硅原材料提供了充足的资源储备。
近年来,福建省也非常重视光伏产业的发展。2007年4月,《福建省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07~2010年)》出台,在全国省份中拔得头筹。
《意见》提出九个方面的扶持措施,包括推进公共应用、奖励自主创新,推广LED和光伏产品,对产业实行优惠的财税和用电政策,鼓励优先采用省内生产的LED和光伏产品,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
不久前,福建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光伏产业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从扶持若干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入手,提供良好服务,加速推进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
目前,福建太阳能电池组件产能达500兆瓦。数据显示,福建LED和光伏产业专业园区(基地)建设已进入高潮,企业超150家、产值超100亿元。全省 12个专业产业园区,分布在福州、厦门、泉州及云霄、华安、长汀等地,区域性光电产业聚集效应显现。福建光伏产业链正逐步完善,发展规模也跃居全国前列。
泉州是福建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至2008年底,泉州光伏产业及相关配套行业产值约15亿元,目前已初步形成从硅矿采掘及粗加工到单晶硅、多晶硅提纯生产到拉单晶或多晶硅浇铸到切片,再到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及电池组件生产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产业链。
南安市三晶电力阳光有限公司、福建钧石能源有限公司、台资企业创辉、金宝利公司等一批光伏电池企业先后建成投产……目前泉州已有光电企业40多家,形成较扎实的产业基础,成为海峡西岸光电产业集群发展的生力军。
根据福建省“十一五”规划,该省将提高太阳能光伏发电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全省高纯硅产量达到3000吨、太阳能组件150兆瓦、太阳能光伏发电能力达5兆瓦,太阳能电池下游配套产品产值100亿元,光伏产业实现总产值150亿元到200亿元。
技术改进走低成本之路
太阳能级多晶硅的生产主要是采用化学法,又称“西门子法”。该方法投资大,工艺复杂,其核心技术掌握在美、日、德3国的公司手中,形成技术封锁、市场垄断的状况。同时近年光伏产业对多晶硅的需求大增,导致多晶硅材料短缺,价格从2003年的40美元/公斤上涨到现在的150美元/公斤,去年上半年最高时曾达到500美元/公斤。在太阳能电池的成本构成中,多晶硅的成本占50%以上。因此,解决多晶硅材料的短缺问题,降低生产成本,是实现太阳能电池推广应用的基础和瓶颈。
物理冶金法提纯太阳能级硅材料,是目前可望突破硅材料供应紧张局面、降低太阳能电池成本的重要方法之一。福建省在国内率先开展了物理冶金法提纯太阳能级硅材料的相关技术研究,且成效显著。
据统计,目前福建有各类工业硅冶炼企业70多家,3000KW以上的炼硅炉60多台,年产工业硅8万至10万吨。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有关企业、科研单位就探索采用冶金法从金属硅中提取高纯度硅。
2007年,三晶硅制品公司自主研发的物理法太阳能级硅材料提纯技术,突破了硅材料供应紧张的制约,形成南安光电信息产业的最大优势。短短两年时间内,吸纳了光伏产业上下游项目向南安集聚,初步形成一条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8个光伏项目落地、投资8亿元,产值可达70亿元,近期还将有15个项目入驻,涵盖生产光伏电子、LED、光电应用等产品。
据了解,物理法太阳能级硅材料相比于现有国外技术垄断的化学法硅材料,具有三大优点:一是电耗低,可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二是建设周期短,一次性投入成本低,可大量生产;三是“三废”少,且易于处理。
政府推动不可或缺
太阳能光伏产业前景虽好,但很多企业却仍在艰难中前行。
多晶硅属于太阳能光伏的上游产业。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全球市场需求量降低,多晶硅国际售价从去年的每公斤500美元,迅速滑落到目前的100美元,市场的低迷也让许多风投和银行等融资方有所顾忌。
目前,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存在3道门槛。除了技术和政策瓶颈,资金也是一大门槛:据介绍,小项目至少需要投资1亿元,大项目则要10亿元以上。
资金和技术门槛让一般企业很难进入,而地方政府的扶持与推动也不可缺少。福建省经贸委的一份调研报告指出,虽然太阳能产业得到了省和部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但目前福建省大部分地方尚未推出鼓励与扶植太阳能产业的措施。
一些光伏企业负责人呼吁,政府部门还应出台财税、电力等多方面的配套扶持政策,以真正调动地方太阳能光电产业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福建省政府研究中心朱四海博士指出,在投入环节,政府应为投资者创造出在“土地、资本、劳动力”方面的比较优势;在运营环节,为投资者创造出在市场拓展、产业配套、税收方面的比较优势。
项目对接会上,闽台光伏产业业者一致认为两岸加强合作大有可为。
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院长李钟熙则表示,目前,两岸光电产业已具备一定合作基础。若在光电产业标准制定方面,双方能有一致的标准,两岸厂商就可互通,在规模扩大的同时保持质量水准,对共同拓展国际市场有很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