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12日讯12日,济南市正式出台《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质量应急保障方案》。根据该方案,全运会期间,济南市一旦出现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将会延长单双号限行时间,同时对部分企业实行限产或临时停产。
限行可能延长至全天
根据应急保障方案,全运会期间,如果出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济南市将率先对机动车污染采取控制措施。在执行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规定的基础上,将单双号限行时间段从每日7时至19时扩至24小时。这也就意味着,全运会期间,省城有可能会实现全天单双号限行的情况。
排放废气的生产工艺要停
在出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济南市还将扩大重点企业限产限排和临时停产范围。在对济钢、济南裕兴化工部分生产工艺实施停产的基础上,对其他排放废气的生产工艺实施临时停产措施。对济南化肥厂等5家企业所有排放废气的生产工艺实施临时停产措施。
热电化工企业将限产
如果出现极端不利天气,济南市还将对热电等企业实行停产和限产措施。济南市将同时对章丘明水热电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所有排放废气的生产工艺和燃煤锅炉实施临时停产措施。
对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和济南东新热电有限公司除保障全运会需要的锅炉外,其他燃煤锅炉全部停止使用。对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实施限产25%,对黄台发电厂、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在保障全运会和居民、生产用电的前提下实施限产。
二环以内工地要全停工
出现极端不利天气时,济南市还将在市区二环路以内及济南高新区范围内停止土方施工、拆迁,禁止渣土运输,在全运场馆及监测点位半径1.5公里范围内各类施工工地停止施工的基础上,市区二环路以内及济南高新区范围内各类施工工地停止施工。
何时启动应急保障方案
根据济南市政府12日公布的应急保障方案,全运会期间,当济南市出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济南市迎全运环境保护行动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方案的建议,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为积极应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确保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空气质量达标,济南市制定了《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质量应急保障方案》。该方案规定,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10月15日至10月28日),如遇适用范围气象条件,由济南市迎全运环境保护行动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方案的建议,报市迎全运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当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消失后,按上述程序终止应急方案。
何谓极端不利气象条件
从济南市环保局获悉,9月份省城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21天。但由于雾霾或逆温天气的影响,省城保全运气质工作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据介绍,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是指,当日空气污染指数明显升高且预报次日仍将持续。
省城城区呈浅碟状的特殊地形特征,致使污染物不易扩散,加之秋季昼夜温差大,多发雾霾或逆温天气。环保部门有关人士称,受雾霾或逆温天气的影响,使得确保全运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良好的目标压力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