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汽车市场不断扩大,报废汽车引发的安全、环保、资源问题以及汽车再制造产业广阔的前景,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本文通过分析国内报废汽车现状描述,对比发达国家报废汽车管理方法特点,提出国内报废汽车回收利用问题的建议。
一、报废汽车对社会影响
汽车工业既是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也是高消耗、高排放、影响环境污染的重点行业。2009年我国汽车累计产销双超1360万辆,汽车总保有量已经突破7000万辆,按照每年大约7%的报废量,仅报废汽车的重量就超过700万吨。据预测;2010年我国汽车销售将达到1600万辆,汽车报废数量相应也在快速增长,给社会带来诸多问题。
1、报废汽车重新回流进入社会,危害极大,由于报废车辆本身已不符合道路行驶条件,被再次被改装后进入路面行驶,其车本身性能大变,安全系数大大降低。报废车重流社会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非法拼装”,近年来,由报废汽车总成拼装上路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有资料显示,在国内近3年的交通事故中,有13%是因为使用伪劣和报废汽车配件所致,非法拼装车的安全性能完全得不到保证,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2、 报废汽车对环境污染,汽车生产过程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除主要制造原料钢材、生铁外,大量橡胶、塑料、有色金属被采中,砷、硒等也存在于汽车中。汽车报废后被非正确处理过程中,所产生废气、废油、废电瓶以及报废零部件,对环境的污染十分严重。车内存留的废机油、报废的旧电瓶以及报废的零部件处理不当,将对周围的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和破坏。此外空调的制冷剂——氯氟烃(CFC,俗称氟里昂)泄漏时的直接排放,会造成对大气臭氧层的破坏,给人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3、 报废汽车上路超期运行危害,国内汽车在到达报废期后,经常被非法延长使用时间。超期运行的汽车零部件,在汽车运行时可靠性降低,会直接导致刹车失灵,转向及发动机等零件 失灵;会使车辆的操作稳定性变差,极易跑偏;这些超期使用的报废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功能下降,安全隐患增加。2008年,我国各地区出现多起因汽车超期使用导致的交通事故,给当事人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此外,超期使用的报废汽车,所有机件磨损严重,燃油消耗大于正常水平,排放废气无法达到正常标准,机油消耗增加,都造成资源浪费、大气环境污染等问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经济发展研究分会副理事长应爱斌日前表示,对于愈加严重的汽车报废问题,有人说,成为“世界最大停车场”之后,中国正变成“世界最大汽车垃圾场”。
二、再制造产业前景诱人
低碳、节能、环保成为当今乃至以后的主题,那么汽车工业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实现呢?报废汽车向何处去?该如何纳入到回收利用的再制造轨道上来?
世上万物都是不生不灭、有生有灭的。既然汽车以年产百万辆以上的速度生产出来,那么使用生命周期过后,就必须以同样或稍低一点的速度,该处理的处理掉,该再生的让它重新获得新生┄当前,全球每年至少有2600万辆汽车报废,如果将它们首尾相连,大概可以绕地球赤道1.5圈。 为了避免生活在汽车垃圾堆上的可能,全球都在进行报废的汽车零部件回收再制造工程。在中国,这一事项也迎来“破冰”。
我国是人均资源匮乏的国家之一,报废汽车回收是我国重要的再制造资源,同时也是一个朝阳产业。据了解,汽车上的钢铁、有色材料零部件90%以上可以回收利用。再制造产品的成本只是新产品的50%,同时可节能60%、节材70%。以发动机的再制造为例。市场上,一个新发动机的价格普遍在1.3万元左右,而一个再制造的发动机,其花费是全新发动机的40%至50%。玻璃、塑料等回收利用率也可达50%以上,与构建“节约型社会”息息相关,产业前景十分喜人。
德法美日等发达国家报废汽车的再利用率已达80%以上。美国在2009年再制造业的规模已经突破2000亿美元,其中汽车行业占到了700亿美元。而我国还属于刚刚起步阶段,2009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8亿辆,正常年报废汽车总量将达到400万辆,加上国家出台汽车以旧换新政策,鼓励汽车提前报废,今后每年报废车辆的数目将会增加,再加上每年因维修更换下来的废旧零部件数量更是惊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今年的再制造产能为发动机11万台,变速器6万台,发电机、起动机100万台,总产值不到25亿元。与此相对比的是,到今年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超过7000万辆,假如有一部分备件采用再制造产品,那么再制造产品需求将超过30亿元,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汽车回收产业正处在朝阳期,将是下一个高速增长行业。
三、行业生存状况不佳
虽说汽车回收产业正处在朝阳期,但这个行业眼下却很尴尬。当前,我国汽车报废标准遵循的还是2001年由国务院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其中对不同车型的使用年限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在内的汽车,如果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如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都将进行报废处理。
然而,对于大多数中国购车者来说,购车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即便是在汽车接近报废期限时,很多车主也舍不得换车,更不会将汽车送进报废汽车回收中心,而是希望尽可能多开几年,哪怕是冒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前报废汽车获得的补偿费很低,远远提不起车主的兴趣。
从2009年开始,我国调整了部分车型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补贴标准,以调动车主报废旧汽车的积极性。比如说报废大型载客车的补贴标准,由原来的6000元提高到了1.8万元。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报废汽车回收的情况,一些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短时间内出现了车源增加、效益提升的现象。
然而,由于以旧换新的车型范围限制过严、补贴金额少、手续复杂等原因,这一政策并未带来持久的助推力。像以旧换新的车辆主要是针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限制条件太多;补贴金额虽然较以往有了明显提高,但与车辆转让出售相比,还是没有绝对的吸引力;由于补贴金额并不是现场发放,而是需要申请的车主办理一系列审核手续,非常复杂,这也把很多车主拒之门外。
此外,拆解工艺落后,再利用渠道不畅,拆解企业生存状况不妙。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具有一定规模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有400多家,但大多拆解水平低,场地简陋,设备、设施落后。
按照400万辆汽车的年报废量计算,平均一家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每年可以接收报废车1万多辆。但是实际上,一个厂一年拆掉500辆汽车已经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了,根本“吃不饱”。原因是大约60%的应当报废汽车流入了二手市场,没有经过报废拆解处理,就又上路行驶了。这样,汽车报废回收企业拆解汽车的数量十分有限,规模效益根本出不来。由于车辆的拆解主要靠人工完成,企业人力成本也比较高。此外,汽车拆解再利用渠道单一,也使拆解点难有好的收益。
技术水平跟不上也是重要原因,由于汽车是一个由成千上万零件组成的组合体,这些零件由性能各异的不同材料组成。因此,报废汽车的回收并不是简单的回炉所能解决的。它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先进行分解,然后再分别进行处理。这一切都建立在高端技术和先进装备的基础上,因为修复一件产品往往比生产一件新品所需的技术水平还要高。而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修复、改造等产品设备和技术的发展还远远不够。
在很多拆解点,报废汽车回收之后能循环利用的主要限于废金属,其他材料回收利用率不高,橡胶、塑料、玻璃等多作为垃圾处理,报废汽车的总体利用率还较低。沈阳一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负责人说,目前报废汽车拆下来的玻璃、玻璃钢等材料因为数量很少还没有人来收购,只能作为垃圾填埋。报废回收汽车企业希望对拆下来的废料进行更细致的分类,不同类型的材料能有不同的用途,这样可以增加回收利用的附加值。可是,这些想法要变成现实,除了企业自身拆解回收技术的提高,还需要形成更细的产业分工。
目前,我国报废汽车回收之后能循环利用的主要限于废金属,其他材料回收利用率不高,橡胶、塑料、玻璃等多作为垃圾处理,报废汽车的总体利用率还较低。由于目前对报废汽车在拆解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及材料回收利用率还没有详细规定,报废汽车零部件的再使用率、拆解材料的再利用率不高,废液和废弃物处理不当导致的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此外,我国还面临报废汽车非法延长使用期和使用报废汽车非法拼装车的严重问题。
四、他山之石可以借鉴
在日美等发达国家,汽车再制造已经有了几十年的发展历史,均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
日本:
日本每年都要有500万左右的汽车报废,这些是有效的资源,要找到有效的方法回收它,过去,日本一般是把车上有用的部分重新使用,然后再把破车卖给汽车报废厂,把金属材料提取出来,加以回收,残渣就被填埋在垃圾厂。在90年代末的时候日本已经缺少填埋厂,填埋成本越来越高,到现在日本已经没有任何空地来填埋不可回收的废物。同时日本也非常关注自然资源的枯竭,也非常关注温室化效益的发展。因此日本内阁在2000年开始对汽车进行立法,2002年颁布了《汽车回收利用法》。日本现在用一些传统的方式,建立一种体制,让所有的社会各方在参与买车的时候要支付一笔再生费就是100美元左右。
日本对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管理通过政府和民间机构两个途径分别进行管理。政府负责研究制定指导报废汽车回收处理的政策法规,制定报废汽车回收处理行业的准入要求,并由各地方政府负责报废汽车回收处理行业的登记和准入审批,具体的报废汽车回收则由民间机构完成。
日本《汽车回收利用法》一个特点是要求汽车用户要交纳回收利用费,汽车回收再利用促进中心受国家委托征收回收再利用费,并对其进行严格管理和运用,直到报废汽车得以回收利用为止。在确认汽车生产企业、进口商的粉碎残渣、氟里昂、安全气囊回收工作完成后,才向汽车制造厂、进口商支付回收再利用费。
此外,日本《汽车回收利用法》要求对粉碎残渣的处理方式进行详细管理。在法律实施之前,报废汽车破碎后的残渣通常是进行填埋处置,在对报废汽车的信息管理方面也不完善。 新的管理体系对粉碎残渣、氟里昂和安全气囊类三种物质规定了不同的回收要求。对汽车粉碎残渣(ASR)的回收采取质量回收和热量回收并用的方法。ASR的再利用目标是2005年回收30%(质量比,相当于整车88%的实际再生利用率),2010年50%(相当于整车92%的实际再生利用率),2015年70%。当ASR回收率达到70%回收率的时候,整车质量回收再利用率可达95%,与欧盟的目标相当。氟里昂类的回收分解与原来的制度一致。
美国:
美国是汽车消费大国,也是在报废汽车回收领域走在前面的国家,完善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和成熟的回收利用技术在全球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在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的作用下,美国的报废汽车是不能被随便遗弃的,必须送到专门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企业进行处理。报废汽车作为一种重要的材料资源,在美国具有较高的残值,能够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回收利用。
虽然美国没有国家级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法规,但是有关产品连带责任的法规,再加上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严格限制了废弃物的填埋,将报废汽车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降低到了最小程度。美国汽车消费者不能废弃报废汽车,一般都主动将报废汽车提交给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企业对汽车废液的管理十分严格,能将废液收集后提供给专业回收企业处理;对报废汽车的残余物则采取付费填埋的方式处理,不能随便处置。
总体上讲,产品连带责任是指产品制造链中的部分或全部制造商和销售商要对生产销售危险产品或缺陷产品所造成损失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在这样的产品连带责任法规要求下,汽车产品的制造商、分销商、供应商、零售商和其他参与向公众提供该产品的都将被要求对汽车产品所造成的损失负法律责任。这种连带责任包括三类: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无提醒过失。
基于市场驱动的美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在美国强有力的产品责任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的监控下,形成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市场驱动机制,使美国汽车行业能够主动承担起引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义务,组织并发动了整个汽车产业链和回收利用行业开展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技术研究工作,确保了回收利用行业的良性循环。
通过对日本、美国报废汽车处理的研究,可以看出,两个国家对报废汽车的解决方法各不相同。日本在国土面积小、资源缺乏的情况下,要求企业不仅要负责回收并处理粉碎残渣,还要确保整个回收再利用体系的顺利运行。同时通过征收回收再利用费增强消费者保护环境的意识。
美国在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的作用下,报废汽车是不能被随便遗弃,必须送到专门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企业进行处理。报废汽车作为一种重要的材料资源,在美国具有较高的残值,能够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回收利用。
五、规模化发展需政策支持
虽然目前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是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包括汽车在内的再制造产业的发展。温家宝总理亲自批示“再制造产业非常重要”,这已经成为一项重要国策。去年7月,商务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的通知》,决定在14个省市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通过财政支持,引导试点企业进行以清洁环境、节约资源、推进技术进步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提高行业整体水平,促进汽车报废更新。
政策的支持为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带来强大的发展动力。发达国家再生资源行业也不是一个很赚钱的行业,之所以能发展成为颇具规模的产业,在一定程度上是靠政府的扶植。今年7月1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它的出台,最大受益者就是再制造企业。由于报废车零配件被允许拆下后再利用,再制造企业终于“有米可炊”了。
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准备出台这一条例,是因为近年来国家积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而开展报废汽车再制造试点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现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关于回收企业拆解的“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的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开展汽车再制造的需要。
意见稿中最值得关注的两点,除抬高拆解企业进入门槛外,还将在原管理办法中规定“交由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的五大总成”修改为“允许将其交给再制造企业进行制造”。我国在2008年就确定了14家企业作为零部件再制造的试点企业,奇瑞、江淮都是试点企业之一。当时,业内人士曾感叹,再制造产品成本只为新品的50%,能够节能60%、节材70%,这样一来,将明显降低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并且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但时隔两年,由于苦于长期没有原料“下锅”,再制造情况实行地并不理想。问题暴露后,意见稿迅速做出了回应,修改后的条例将很好地解决这一窘境,与此同时,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办法》以及《再制造业产业目录》也都在制定中。
另外,意见稿进一步加大了汽车生产企业的责任,要求为回收拆解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由于现在拆车企业并不了解每款车型的构造和原料,很可能将一些危险有毒物品分解并造成环境污染。如果汽车生产企业能够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将会有效地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同时,汽车生产企业也能将更多有回收价值的零部件进行再利用,在节能环保的同时,也能为汽车制造本身降低成本。
此外,2002年清理行政审批时,现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确立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这项行政审批被取消。因此,十分有必要进行修改。相信随着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出台,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必将步入一个高速发展的轨道。
六、回收利用的几点建议
我国报废汽车处理问题刚刚引起社会重视,回收体系不完善,需要借鉴国外在报废汽车处理方面成功的经验,对我国报废汽车处理进行系统和规范化的管理,总结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对未来国内报废汽车处理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让汽车生产企业成为报废汽车回收再利用的核心参与者
通过对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报废汽车处理研究,可以看出企业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汽车生产企业通过可回收性技术开发、易拆解性技术开发、环保材料替代技术等直接参与,可以从源头上提高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率水平。
2、明确汽车在设计中可回收利用率目标和时间表
只有通过法规将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强行规定下来,使企业在汽车设计过程中就体现可回收利用的设计思路,并严格按时达到目标,才能保证所有汽车生产企业在设计过程中承担同样的回收利用率设计责任,避免不同汽车回收利用率出现大的差异化,从而导致在产品竞争上的不公平。
3、报废汽车回收处理应走市场化道路
由于报废汽车中超过80%质量以可以被回收利用(以金属为主),具有回收价值,美国的报废汽车回收以市场化为主,也证明走市场化道路是可行的,因此我国可以对报废汽车回收走市场化的道路,这样不仅有利于回收过程的透明化,而且可以用经济杠杆促进报废汽车的回收处理量。
4、对报废汽车处理过程进行规范
报废汽车及其零部件在回收、拆解、粉碎、再利用等环节存在着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比如,铅、铬、水银等扩散,废油液直接渗入土壤,都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危害。
5、严格规定回收过程中废物的处理程序
通过市场化处理,报废汽车绝大部分质量将会得到有效的再利用,但剩余的15%左右质量(主要是树脂、橡胶等),只能作废物处理。这些物质处理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我国报废汽车处理的成败。如果不能对这些物质进行恰当的处理,将严重污染环境。因此,对于这些不能回收的废物,必须规定严格的处理程序,保证不会被随意丢弃。
6、慎用行政指定方法确定报废汽车处理企业
行政指定报废汽车回收处理企业的方法,使被指定回收企业成为即得利益群体,削弱市场化环境下的竞争,不利于将报废汽车处理市场化。对于报废汽车处理行业的进入,应该向整个社会敞开,制定相应的审批标准和管理规范,达到标准的企业都可以对报废汽车进行处理。
7、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
除了要加强宣传外,还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逐步理顺资源性产品和再制造产品间的关系,允许再制造后的产品经标记后在市场出售,并可适当提高资源性产品价格、大幅度降低再制造产品价格,来提升再制造产品的竞争力。国家和地方应鼓励消费者和公共机构优先使用再制造产品,加强宣传,逐步提高消费者对再制造产品的认识,扩大再制造产品的市场规模,积极推动再制造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国际贸易。
总之,推行汽车回收利用工程,发展循环经济,不仅可以促进汽车再制造业的发展,而且更是解决废旧汽车引发的社会公害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从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出发,依托科技手段,研究对废旧汽车的有效回收、再制造利用和妥善处置,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推动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十分长远的现实意义。同时我们相信, 随着国家支持鼓励、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出台及全国14个省市试点工作的开展,我国汽车再制造产业的前景是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