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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典型发达国家的二恶英类减排历程及控制策略

    来源: 中国环保信息网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0-04-15 访问:

    1.引言

    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消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环境问题,需要所有国家一起努力才能够解决。pops既可是人为目的生产的,也可是伴随生产无意识产生的。二恶英类属于无意产生类pops,并且在很低的浓度水平下就可表现出很强的毒性,在环境中的存留对环境具有很大的潜在危害。很多发达国家在二十世纪70年代就已经开始注意到二恶英类问题,继而开展相关的研究工作,并逐步着手解决本国二恶英类的排放问题。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现在发达国家二恶英类的排放量和环境存量均有显著下降。发达国家采取的措施、方法和积累的经验对我国二恶英类减排工作有很大借鉴意义,通过了解和分析发达国家在减少二恶英类排放历程,可以促进我国二恶英类的减排工作。

    2.几个典型发达国家二恶英类减排历程

    2.1荷兰二恶英类减排历程

    从二恶英类的减排来讲,荷兰是世界上较早发现二恶英类污染问题并做出减排行动的国家。早在1963年,荷兰阿姆斯特丹的2,4,5-t工厂发生事故造成了二恶英类的环境污染,这一事件引起了当局的重视,相关研究陆续开展起来。

    在法规方面,荷兰针对pops制定了一套国际-欧洲-国家三级的完整法律体系。国际法方面,除了关于pops的《德斯德哥尔摩公约》(下称《公约》)外,荷兰还加入了unece关于《长距离跨境传输大气污染物的公约》(lrtap),unece的《pop协议》,《巴赛尔公约》,《鹿特丹公约》和关于保护东北大西洋海生环境的《ospar公约》。在欧洲法层面,有欧盟no850/2004规定,欧盟96/61/ec指示等相关文件保证《公约》实施。而荷兰本国在1960~1980年间就陆续建立了相关的环境标准,并不断建立国家法规以求与欧洲法规保持一致。

    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荷兰为了减少二恶英类的产生对废弃物焚烧厂制定了十分苛刻的运行要求;对食物中的二恶英类含量荷兰也制定了标准加以限制,并禁止使用被污染的材料作为动物饲料;在木材防腐中使用五氯酚在荷兰也是被禁止的。值得一提的是,荷兰有五大政府部门协作参与到《公约》的执行过程,各部门的工作涉及环境政策法规、国家履约责任、食品中的残留等方面。

    荷兰的废弃物焚烧曾经是最大的二恶英类排放源,因此政府对废弃物焚烧厂的运行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定。随着 90年代严格的减排措施的推进,该源只占到总排放的很小一部分,其地位逐渐被家庭排放源所取代。虽然家庭排放源成为主导也使得荷兰二恶英类的进一步消减受到了限制,但自90年代起荷兰二恶英类的大气排放量减少了90%以上。

    2.2英国二恶英类减排历程

    同样作为欧盟国家的英国是老牌的工业国家,它在关于pops的法律体系上与荷兰相同,也分为国际、欧洲、国家三级。根据本国情况,英国已经优先对以下领域采取了针对无意排放类pops的减排措施:工业过程(废弃物焚烧,金属冶炼,发电,化工制造);农田无控燃烧;二恶英类和hcb污染的化学品的交易与使用;以及机动车排放。比较特别的是英国在政策方面提出的三点:1、即使科学证据不足,也要对化学品实施预防性措施,进行优先性评价及风险消减工作;2、消减化学品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的风险,与工业界签订自愿协议;3、以研讨会形式向化学品持有者宣传选择和评估化学品的建议及工业风险管理策略。

    从上图中可以看出,90年代初英国主要排放源是废弃物焚烧源,该源贡献可占到总排放量的50%。随着该源的消减,英国二恶英类大气排放量由1993年的 1036gi-teq/年下降到了2004年的348gi-teq/年,其年排放量消减了70%。同时,其排放源结构也发生了变化,由最初的以废弃物焚烧源为主逐渐转变为了以工业过程源,燃烧源及小规模废弃物焚烧为主。环境中植物样品的浓度变化也显示,1990~2004年环境中pcdd/pcdf的浓度呈下降趋势,与大气排放计算结果相符。90年代大批焚烧企业的关停并改减少了二恶英类的大气排放量,使得植物体内的二恶英类含量明显减少。这些进一步证实了英国的减排行动对其国内的二恶英类消减是有着很大作用的。

    此外,英国还对其清单不确定性进行了评估,发现小规模燃烧,意外火灾和农业废物焚烧的不确定性占到了总不确定性的90%。如果能对这些类似于面源的小型排放源加以控制和管理,可以大大减小二恶英类排放的不确定性。

    2.3日本二恶英类减排历程

    日本是二恶英类减排起步较晚的国家,减排工作从1997年开始进行,当时的年排放量达到了8千克。在确定了以焚烧源为重点源后,日本特别制定了《二恶英类法》,并在1999年逐渐建立了一套全面的实施方法。在2001年,日本又建立了以减少商业行为产生二恶英类的政府计划,并设立了90%的减排目标。

    通过努力,日本2003年的二恶英类排放量仅为372~400克,比1997年减少了95%。日本的经验证明,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到二恶英类减排是现实的。

    3.结合我国现阶段二恶英类主要排放源谈控制策略

    我国当前正处于经济迅速发展时期,对我国排放源调查的初步显示,金属冶炼及废弃物焚烧是我国当前二恶英类重要排放源。焚烧源在上述发达国家都曾占有很大的比例,在减排行动前是二恶英类的重点排放源。从发达国家减排历程可以看出,对焚烧源的控制不但使焚烧源二恶英类的排放量大幅消减,而且同时带动了其他排放源的消减,从而使得这些发达国家的二恶英类排放得到控制。发达国家控制焚烧源二恶英类的经验、方法对我国都是很好的借鉴。同时,随着我国的经济增长,钢铁行业中的二恶英类排放可能有增长趋势。德国等欧洲发达国家在钢铁行业的环境保护方面有着很好的实践,同时在bat/bep中也给出了消减控制二恶英类的优选方法和措施。但是,在借鉴发达国家减排的经验的同时也要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不能不计成本地照搬发达国家的方法,否则可能会我国的基础工业造成影响,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这就要求我们采取研究部门与产业部门相结合的办法,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探索一条适合国情的二恶英类减排之路。

    4.结论与建议

    很多发达国家已经开展了二恶英类的减排工作,通过完善立法,部门间合作,产学研结合等努力尝试,其消减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同时,在减排的过程中发达国家也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并找到适合本国二恶英类消减的道路。

    通过分析上述发达国家的减排历程,以下提出一些关于二恶英类消减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够对推动我国的二恶英类消减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1、无论是从荷兰、英国的三级立法体系来看,还是从日本的《二恶英类法》来看,完整的立法体系是二恶英类消减能够顺利进行的保障。尽管我国已在废弃物管理方面建立了相关的法律规范,我们还需要继续完善二恶英类相关的法规体系。

    2、发达国家在履行《公约》的过程中,往往需要调动多个政府部门共同参与。所以,充分调动不同政府部门的优势,开展部门间协作,这对于二恶英类的消减工作是有很大促进作用的。

    3、由于我国二恶英类研究起步较晚,可以适当借鉴发达国家减排二恶英类过程中的技术方法,同时,也要注意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改进和完善。

    4、参照英国等国家的政策,可以通过促进和加强研究部门与产业界的合作,调动产业部门积极性,发展和实践适合我国国情的消减二恶英类的技术方法。

    5、从发达国家二恶英类减排的经验来看,随着焚烧源和工业源等排放强度较大,位置相对集中,污染较严重的排放源逐渐被消减控制,家庭源和小规模焚烧源等排放强度小,位置相对分散,但总量贡献较大的排放源的问题慢慢凸显出来,成为二恶英类新的主要排放源。因此,为了将来治理的需要,可以适当对这些排放源开展基础研究。


    工业固废,固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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