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也许会对将其全球能源安全提案与梅德韦杰夫的能源安全构想结合起来感兴趣,从而共同创造一个稳定、高效、公平的全球能源控制机制
Danila Bochkarev
俄罗斯与欧洲强烈的经济联系以及与美国的战略契约有时候不公平地掩盖了莫斯科与北京的重要联系。中国是俄罗斯第二大贸易伙伴,能源问题在两国双边关系上扮演了重要角色。中俄两国能源契约的发展对全球能源安全有着重大影响,这也许不仅是因为两国各自的能源储备规模,还在于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耗国,俄罗斯是最大的能源出口国。
虽然两国之间的战略合作趋势是积极的,但是定价和契约条件经常是不清晰的,同时还面临无数的争议。然而,这些争议是战略性消费品贸易中无法避免的特性。大多数情况下,战略性消费品是根据不稳定的政治、商业规则来确定的。
举例来说,2009年,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有限公司(Gazprom)初步同意,从东西伯利亚最具前景的油气产区向中国供给高达7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虽然中石油和Gazprom已经在合作的长期性质和支付条款上取得一致,但还无法在价格公式上达成协议。
对中国的天然气销售,Gazprom坚持要取得与对欧洲出口相等的收益水平,这对中石油来说是不可接受的。Gazprom希望天然气参照一篮子石油产品来定价,但中方坚持与煤炭价格挂钩,这也就使俄罗斯天然气大幅度降价了。由于在定价上的巨大争议,6月份北京和莫斯科的天然气谈判无果而终。
此外,两国在石油合作上也存在定价和运输费的争议。2009年2月,俄罗斯石油公司和中石油以及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250亿美元的贷款供油协定,合同期为二十年,每年通过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管道向中国输送超过1500万吨石油。然而,中俄至今也无法在运输价格上达成协议。中方对只使用了东西伯利亚-太平洋部分管道,却要付全部费用感到非常不满;俄罗斯方面则对中方拖欠付款和定价、合同条款方面感到不满。
虽然存在诸多争端,也很难改变中俄油气合作的基本模式。但关于油气运输费用的争端,不会引起严重的矛盾。天然气协议的签订仍需时间,但是极有可能实现。天然气合作符合两国共同利益,中国需要新的能源供给,俄罗斯需要在亚太地区寻找新的出口市场。距离最终达成协议,可能还需要一些时间和几轮谈判,当全球天然气供应过剩结束,协议可能会签订。
中国和俄罗斯作为能源进口国和能源出口国,在很多方面是互补的,并且这种合作也能够加强两国的能源安全。北京和莫斯科还有更大的合作可能性,两国应当把能源合作提高到一个新高度。全球能源市场的变化,给两国带来很多合作机会。未来世界能源供应的不稳定、不断增多的地区冲突,都反映了极深的政治矛盾,并有可能影响全球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中国和俄罗斯都不能继续沉默。
两国对全球能源市场的参与,受到客观条件约束。无论是北京还是莫斯科,都不是世界最大能源俱乐部——国际能源署的成员。中俄两国都感受到现存的能源部署与两国的战略、经济利益不相符。因此,两国共同推进未来全球能源安全架构改革是符合各自利益的。
寻求加入国际能源组织是未来的一个共同目标,但是还有一个有趣又充满挑战性的机会,那就是落实由梅德韦杰夫提议的俄罗斯协定草案在能源安全方面的主张。这个提案不仅具有国际视角,而且是超越俄罗斯自身能源利益的。
该提案关注的主要是俄罗斯-欧洲能源合作,其中也包括有关中国的提议。这个协定草案力图解决一系列国际问题(比如供销平衡),试图建立一个机制,预测能源消费并讨论了应当如何确定能源价格。该协议认为,关于能源供运输和财产所有权问题的争论应由有外交官和发言人解决,而非通过法庭。
以上这些内容都与中俄两国能源关系密切相关。最重要的是,该草案也讨论了一系列关于中国战略能源安全的担忧,例如供给安全和定价机制可预测性的问题。北京也许会对将其全球能源安全提案与梅德韦杰夫的能源安全构想结合起来感兴趣,从而共同创造一个稳定、高效、公平的全球能源控制机制。
(作者为东西方研究所能源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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