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3月12日消息 3月12日10:00,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程立峰、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就“加强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最近环境保护部部长写了一篇文章,在“十二五”规划期间里,环境影响评价的报告里会包括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控制,这算是一个比较大的变化,是一个比较有意义的变化。因为本身这个是由发改委负责的。我想问一下,如果有一个项目,你们是怎样评价一个项目的二氧化碳排放?多少算是太高?
周生贤部长在一篇文章中确实讲到了,“十二五”环境保护的规划要包括二氧化碳的减排问题,因为环境保护的规划不是环境保护部的规划,它是全国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划,所以执行这个规划的不光是环保部门,也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所以,二氧化碳的减排是环境方面的问题,把这部分的内容也纳入到环境保护的规划里,执行的牵头部门仍然是国家发改委。
比如说你们要批准一个发电站,如果他们的二氧化碳排放太高的话,你们会拒绝批准吗?如果会拒绝批准的话,他们的排放量多少算是太高?因为这种发电站的二氧化碳排放肯定很多,像烧煤的那种项目,你们如何评价这种项目?要求他们要转化技术吗?
二氧化碳的减排问题,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明确提出了,把它列为国家的约束性指标。到2015年要比2010年万元GDP排放的二氧化碳要减少17%。我们对各个省下达了分配的指标,我们控制它的项目,也是在一个省的范围内按照GDP排放情况来核定项目。当然,对于二氧化碳排放量大的产业,我们将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排放要求进行适当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