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风力发电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测风站工程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1-04-18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辽宁
招标编号:2011.C.JYGS.002
一、阜新市风力发电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的阜新市风力发电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测风站工程,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测风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招标人通过自筹方式获得的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的款项。凡对本项目感兴趣的的生产厂家均可参加投标。
二、受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三、招标产品规格数量:24座测风塔测风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测风塔的高度为100米。
四、交货日期: 2011年6月26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达到使用功能要求。交货地点:阜蒙县及彰武县境内,详细的交货地点在合同中明确。
五、招标范围:设备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开箱、检查、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试验、售后服务及整个系统的工艺设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销售和安装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由国家法定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所投货物的检验报告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七、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所附招标人处报名参加投标,到招标代理单位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拒绝 邮寄招标文件)。时间为2011年3月25日至2011年3月31日,每天上午8 时至12 时,下午13 时至17时。(公休日与节假日除外)。
八、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九、凡对本项目感兴趣且满足第六条规定的投标人,需先到招标人处报名参加投标,再到招标代理人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
4、由国家法定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所投货物的检验报告 。
5、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资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十、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一、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3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