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河萨尔托海一期风电场风机、箱变基础及升压站土建工程风电场道路施工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1-03-17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机械电子电器,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1. 招标范围
华能新疆青河萨尔托海一期49.5MW风电场工程1500kW风电机基础及接地工程;箱式变压器基础及接地工程;生产综合楼土建;35kV配电室土建;110kV(GIS)升压站土建;SVC室土建;全场接地工程;场区围墙;施工区内场地平整等土建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围墙内砼道路、综合水泵房、深井泵房、生产用房、柴油发电机房和蓄水池土建、风电场道路施工。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相应管理体系认证和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
3.2 投标人必须有与新疆地区类似气候的地区的风电场风机、箱变基础及升压站土建工程施工业绩。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3 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4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①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的复印件。
②投标人风电场风机、箱变基础及升压站土建工程施工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及独立处理同类工程地方事宜的能力。
③提供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简历和相关资格证书及拟在本项目现场的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④投标人近3年经过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⑤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⑥近3年来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情况,并经主管系统盖章证明。
⑦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⑧银行资信等级证明。
⑨完成本工程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3.5 本标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实行单轨制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1年2月25日起至3月5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至2:0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