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鸡冠山(49.5MW)风电项目场区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1-01-19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辽宁
一、 招标内容
1、 负责风机箱变高压侧至升压站35KV配电室之间的电气设备(架空线路(双回3.9km,单回26.3km)、电力电缆、光缆、相序牌、警示牌及附属设备)的安装敷设及场内通讯光缆(光缆起端是风电场的中心控制室,终端为各风机塔筒内的端接箱)的安装、接入,箱式变压器的就位安装等(电缆、光缆由业主提供,其余安装材料(不含电缆头及铜接线端子)施工附件金具、光缆接线盒及附件金具、相序牌、警示牌、杆塔号牌、线路避雷器等均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
2、 负责自行选择除风电场内风机连接道路外的施工通道,施工过程中临时道路及电缆、光缆敷设、接地装置施工征占地费用(含所征占地上的附着物补偿费用),既因工程施工过程中由施工发生的征占地费用、树木砍伐(含线路通道树木砍伐)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对于高塔跨越处的林带业主不进行树木通道的补偿,施工方自行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施工措施)。业主只负责杆位、塔位(按图纸设计面积)、线路通道(含树木)的征占费用。
3、负责电缆、光缆、箱变及其它相关线路设备到场后卸货,卸到指定安装地点,并负责设备看管,所发生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三、工程地点与工期
工程地点:辽宁省阜新市
工期:2011年3月10日至2011年6月10日
四、投标资格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承装许可:具有承装电力设施叁级及以上许可证书;
4、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3项以上。龙源集团业绩,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非龙源集团业绩,需验证合同原件;
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一年以上(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需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可查),具有3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6、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有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证明(不低于100万元);
7、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工程质量无不良记录,工期无迟延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国电集团、龙源集团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8、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9、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12月31日起至2011年1月14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