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大清河塔筒连接法兰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受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人”),对其乐亭大清河风电场50MW工程项目所需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连接法兰和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乐亭大清河风电场50MW工程位于大清河盐场南面,靠近渤海湾,对外交通比较便利,东距国家级贸易港口京唐港42公里,北距环渤海公路10公里,可借助京唐港配套的坨港铁路及唐港高速公路。铁路有滦(滦县)港(京唐港)铁路(北接京沈线、南达京唐港)、京哈、京秦铁路。公路主要由高速公路、省道和县乡村级道路组成。已有的高速公路为唐(唐山)港(京唐港)高速公路,京沈、唐津高速公路及沿海高速公路等。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A包:维斯塔斯V90-2.0MW风机配套塔筒连接法兰13台套(每台套塔筒连接法兰包括塔筒与机舱间、塔筒之间、塔筒与基础环之间的连接法兰);
B包:维斯塔斯V90-2.0MW风机配套塔筒连接法兰12台套(每台套塔筒连接法兰包括塔筒与机舱间、塔筒之间、塔筒与基础环之间的连接法兰)。
连接法兰制作技术规范见相应招标图纸。要求投标人对上述两个包全部投标。
2.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连接法兰技术规范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
3.交货时间、地点:
3.1交货时间:
序号 货物及服务名称 数量 交货批次和货物抵达塔筒厂家时间
1 基础环连接法兰 13套 2011年2月25日前
2 基础环连接法兰 12套 2011年2月25日前
3 塔筒与机舱间、塔筒之间连接法兰 13套 2011年3月10日前
4 塔筒与机舱间、塔筒之间连接法兰 12套 2011年3月10日前
具体交货时间及批次以招标人传真通知为准。
3.2 交货地点:A、B包:招标人指定塔筒厂。(投标货物按出厂价报价,同时在投标报价中按每公里单价(标明陆运还是海运)报出运杂费。)
4.投标人资质、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具有设计、制造2MW风机法兰的生产能力,具有单机容量大于等于1500KW风机塔架用法兰 300套以上业绩(且至少有一个同类风电场的运营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投标单位至少自有1台5米以上碾环机,自有4.5m以上数控钻床不少于2台。如国外厂家或由其合法授权的国内代理商、办事处参加投标须满足招标要求并以人民币报价。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生产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上述资质文件、业绩的复印件。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制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10年12月28日—2011年1月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时间内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两个标段共8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如是电汇,需在附言栏注明:“项目一处李向东、风力发电项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元,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