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东甸子梁一期49.5MW风电场项目所需35KV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及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受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人”),对其蔚县东甸子梁一期49.5MW风电场项目所需35KV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蔚县东甸子梁一期风电场工程位于蔚县东南,距蔚县县城约20公里。场区位于蔚县草沟堡乡麻田岭村西北部约2km的东甸子梁上,风电场的中心地理位置约为东经114°45″46.36′,北纬39°43″56.86′,占地面积约37km2,海拔高度约在1468m~2197m之间。蔚县境内国道109、207线纵横交贯,且外连宣大高速、京张高速,绝大部分路段为一、二级公路,正在修建的张石高速从县城附近通过,交通较便利。该项目已经河北省发改委核准,核准号:2009-0325,资金已落实并已经开工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1600kVA/35kV组合式箱变 33台套。
2.技术要求:
2.1 型式:S11型箱式三相油浸双绕组无载调压变压器。
2.2 冷却方式:ONAN
2.3 额定频率:50Hz
2.4 额定容量:1600kVA(绕组温升60K时)。
2.5 额定电压: 高压侧:37kV ; 低压侧:690V
2.6 额定电流: 高压侧: 24.97 A; 低压侧: 1339 A
2.7 额定电压比:37kV±2×2.5%/690V
2.8 短路阻抗:6.5%(误差限制在±5%)
2.9 极性:负极性。
2.10 联接组标号:D,yn11。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
3.交货时间、地点:
3.1交货时间:
2011年4月15日前交货。
具体交货时间(可能微调)以招标人传真通知为准。
3.2 交货地点:蔚县东甸子梁一期49.5MW风电场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备招标货物的生产能力和相应资格,200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有100台套以上风电场商业运行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价格可覆盖)的单位方可报名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上述资质文件、业绩的复印件。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制度,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6.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合同价款的1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付
合同价款的80%,质保期正常运行无质量问题后付合同价款的10%。
7.购买招标文件:
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可在2010年12月24日—2010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时间内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购买招标文件金额如是电汇,需在附言栏注明:“项目一处、风力发电项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元,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