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集团2011年风电项目塔筒集中招标
招标编号:FD-2010-600
受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龙源集团2011年风电项目塔筒集中采购进行国内公
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 招标内容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开工建设的各风电项目塔筒(1.5MW-1.6MW风机用),
约794套。每33套为一个包,中标人最少中标2个包。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三、交货地点与交货期:
交货地点为各风场所在地的相应机位,交货期见下表:
序号 月份(2011年) 基础环(套) 塔筒(套)
1 3 104
2 4 143 33
3 5 263 44
4 6 212 103
5 7 72 240
6 8 235
7 9 139
8 合计 794 794
四、投标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制造企业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具备履行民事责任
能力,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
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
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
时投标。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生产厂房、生产设备、场堆、工艺流程须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切割、卷制、焊
接、喷砂必须在合适的厂房内进行,要有足够大的露天堆场满足本项目的储存要求。应有
数控切割机、激光检验仪、卷板机等必须设备。上岗焊工必须持有经省、市级劳动部门考
试合格签发的锅炉压力容器与工作相适应的上岗证。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上一年不得亐损)等方面
必须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
证书。
5、业绩: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塔筒出厂交货业绩达到200套以上,并出具相应书面证明材
料(塔筒到货的买方证明或主机厂所派监理人员签字的塔筒出厂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7、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
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12月17日起至2010年12月23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招标
文件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
注: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张馨 李岩
手 机: 13401096246
电话:010-63835786
传真:010-51113193
邮箱:zv666@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