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尚义东山一期49.5MW、尚义东山二期49.5MW及义县高台子49.5MW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法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3-104000289487
1.项目简介
(1)招标项目名称:
中广核尚义东山一期49.5MW、尚义东山二期49.5MW及义县高台子49.5MW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法兰设备采购
(2)工程概况:
中广核尚义东山一期49.5MW风电场工程:
尚义东山49.5MW风电场位于尚义县中部偏北地区的石井乡东山一带,地理坐标为东经114°15.75′~114°18′,北纬41°
16.11′~41°18.33′,距县城约50km。
本项目计划安装33台1.5MW机组(金风82/1500/70m),总装机容量为49.5MW。
中广核尚义东山二期49.5MW风电场工程:
河北尚义东山风电场二期49.5MW 工程位于尚义县中部偏北地区的大青沟镇石井乡东山,地理坐标为东经114°15'02″~114°
17'55″,北纬41°8'25″~41°21'06″,距县城约50km。该地区地势平缓,交通便利,海拔1370m~1475m,属东亚大陆性季
风气候中温带亚干旱区,有着丰富的风力资源。
本项目计划安装33台1.5MW机组(金风82/1500/70m),总装机容量为49.5MW。
中广核义县高台子49.5MW风电场工程:
义县高台子风电场位于辽宁省义县高台子堡镇,距离义县27km左右,场区范围位于东经121°12¢~121°18¢、北纬
41°43¢~41°47¢。场址一般海拔高度在400~700m左右,场址地形为山地。
本项目计划安装33台1.5MW机组(金风77/1500/65m),总装机容量为49.5MW。
2.招标范围
99台1.5M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法兰制造、成品的包装、运输、保险、交货、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生产企业,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出现过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00套单机容量在1500kW 以上的风电场塔筒配套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件中提供合同副本及业主联系方式作为证明材料)。
(5)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6)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8)没有因投标人原因发生延迟交货的不良记录。
(9)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
(10)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10年12月17日至2010年12月2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15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投标人如未支付招标文件费而先行领取招标文件的,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前,应出具承诺书,承诺在投标过程中无论因任何
原因退出参与投标时,都按照本文件要求按时交纳招标文件费,并将承诺书加盖公司公章后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7.开标时间:2011年1月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北京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2011年1月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送达。逾期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度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
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李岩 张馨
手 机: 13401096246
电话:010-63835786
传真:010-51113193
邮箱:zv666@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