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和林石门子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1040CITC3168
1.内蒙古和林石门子风电场位于内蒙古境内,总装机容量49.5MW。受委托,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就内蒙古和林石门子风电场项目
所需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关服务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总装机规模为49.5MW的风力发电场所需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相关服务。
4.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机组制造
企业;
(2)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
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合格的货物
风电机组应至少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单机容量不小于1500 kW;
(2)所投风电机组机型经过有资格的认证机构型式认证或设计认证;
(3)同一单机容量机型在国内已安装台数不低于100台,其中所投机型通过试运行测试的台数不低于33台,通过试运行测试后
正常运行1年或以上的台数不低于1台。
6.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2010年12月16日起每日9:00至11:30、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付邮资人民币50元,
7. 招标机构和招标方没有义务承担投标人在准备和投递标书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或支出。
8.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1月5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
9. 定于2011年1月5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在北京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李岩 张馨
手 机: 13401096246
电话:010-63835786
传真:010-51113193
邮箱:zv666@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