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大安风水山风电场四期工程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华电大安风水山风电场四期工程工程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单位:华电吉林大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代理招标
三、招标内容:
1. 华电大安风水山风电场四期工程监理
四、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五、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华电大安风水山风电场四期工程。
2 本期规模:装机容量48MW(24×2MW)。
3 建设地点:华电大安风水山风电场内。
4 前期工作准备情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各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风电建设工程监理经验和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均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和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监理或施工过风电工程的经历。各专业主要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监理过风电工程。
4、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各投标单位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八、招标公告时间: 2010年12月7日
九、资格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13日
2、提交资格文件的地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提交方式与份数:以电子邮件(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华电大安风水山风电场四期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单位《资格文件》”字样)方式提交,所有的文件(包括资质文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2003版)文件,不接受传真,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每位联系人一份(按照下面所列E-mail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不接待来访。不按要求提供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李岩 张馨
手 机: 13401096246
电话:010-63835786
传真:010-51113193
邮箱:zv666@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