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二连浩特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升压站高低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扩建间隔控制电缆设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受委托,对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二连浩特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升压站高低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扩建间隔控制电缆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连浩特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已于2007年12月28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能源字【2007】2625号文件核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风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升压站高低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扩建间隔控制电缆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二连浩特地区位于内蒙古剥蚀高原北部偏西,拟选风电场区在大地构造上位于内蒙古弧型褶皱带之内的二连—西里庙构造带,该构造带处于阿尔泰—蒙古弧形构造带的东翼,即内蒙古弧型褶皱带接近弧顶部位,依据二连浩特地区地质构造资料,距离拟选风电场区最近的活动性断裂位于其北侧约15km,电场工程对外交通运输道路主要为208国道,以及二连浩特市附近的市区道路和站址附近的乡镇道路。风电场内地形平坦,设备运输及检修基本可利用现场内自然道路,做一定的整修即可通行,设备可以直接运输到安装位置,无需二次搬运。
三、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资料报名:
1、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带副本原件备案)
6、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7、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同时带副本原件)、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8、所投设备近三年同类产品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使用单位评价等;不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视为无业绩。
9、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方公章予以确认,原件现场查验后即退还投标人,复印件概不退还 。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安排:
1、公告时间:2010年11月29日-2010年12月3日。
2、报名、资格审查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1月29日到2010年12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顺延)。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0年12月17日上午9:00到10: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10年12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招标内容附表
标段 设备名称 付款方式 供货期 标书费
(元)
1 升压站高低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 1.8.1 2010.12.25 1000
2 扩建间隔控制电缆 1.8.1 2010.12.25 500
注:所列招标项目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李岩 张馨
手 机: 13401096246
电话:010-63835786
传真:010-51113193
邮箱:zv666@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