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风电项目主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0-12-15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一、 招标内容
包1:(夹信山、老平驼风场共用升压站)数量1台,电压等级220kV/35kV,容量120MVA;
包2:(爱华风场升压站)数量1台,电压等级220kV/35kV,容量120MVA;
包3:(百合风场升压站)数量1台,电压等级220kV/35kV,容量50MVA;
包4:(大庆绿色草原、新店风场共用升压站)数量1台,电压等级220kV/35kV,容量120MVA。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三、工程地点与交货期
工程地点:包1:黑龙江省依兰县;包2: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包3:黑龙江省延寿县;包4:黑龙江省大庆市。
交货期:包1至包4均为2011年8月10日前。
四、投标资格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型式试验: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和容量不低于本次招标变压器的型式试验报告;
3、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
4、运行业绩:具有独立设计并制造额定电压和容量不低于本次招标变压器的市场业绩,且安全可靠运行3年以上。龙源集团业绩,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非龙源业绩,需提交该业绩已成功运行的证明材料(如:电站或变电站经营者签字的、证明变压器成功运行的文件);
5、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有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证明(不低于200万元);
6、质量保证:具有产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设备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7、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供货时间无迟延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国电集团、龙源集团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8、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11月26日起至2010年12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包¥6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