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海大桥100兆瓦海上风电示范项目35KV海底光电复合缆(备用缆)招标采购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2000万元
所属地区:上海
各投标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东海大桥100兆瓦海上风电示范项目35KV海底光电复合缆(备用缆)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海东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目前已具备材料采购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1.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1.3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1.5 2007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1.6 2007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1.7 2007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3.1.8 2007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过电力系统省级及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3.1.9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110kV及以上电力电缆的生产能力。
2)2007年起在电力系统35kV及以上电缆的供货业绩不低于300公里。并提供己签约合同或中标通知等证明材料,并有海缆生产运行业绩。
3)注册资金不少于7000万人民币或等值的其他货币。
4)投标人用于投标的电缆的制造厂商须具备干式交联生产线,3层共挤工艺。
5)优先采用进口、连续压铅机生产的海缆。
6)海缆应在国内权威的质量检测机构做过盘绕弯曲试验、张力弯曲试验及以后的电气等试验且均符合相关标准。
3.2 不接受联合体。
4. 投标人验证和领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10年11月9日~15日上午9:00~下午5:00(双休日除外)。
4.2携带资料: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有效证件原件至上海市重庆南路310号912室进行验证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逾期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