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第四批辅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内蒙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受委托,对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二连浩特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第四批辅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连浩特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已于2007年12月28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能源字【2007】2625号文件核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风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批辅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二连浩特地区位于内蒙古剥蚀高原北部偏西,拟选风电场区在大地构造上位于内蒙古弧型褶皱带之内的二连—西里庙构造带,该构造带处于阿尔泰—蒙古弧形构造带的东翼,即内蒙古弧型褶皱带接近弧顶部位,依据二连浩特地区地质构造资料,距离拟选风电场区最近的活动性断裂位于其北侧约15km,电场工程对外交通运输道路主要为208国道,以及二连浩特市附近的市区道路和站址附近的乡镇道路。风电场内地形平坦,设备运输及检修基本可利用现场内自然道路,做一定的整修即可通行,设备可以直接运输到安装位置,无需二次搬运。
三、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资料报名:
1、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带副本原件备案)
6、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7、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同时带副本原件)、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8、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经销(授权)证明或取得制造厂商就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9、业绩证明材料:
购买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交流不间断电源(UPS),主变压器保护1,主变压器保护2,电采暖标段的投标人还须提供投标人须在最近三年内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二台(含二台)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并附有用户签署的初步验收证书。
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方公章予以确认,原件现场查验后即退还投标人,复印件概不退还 。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安排:
1、公告时间:2010年11月5日-2010年11月11日。
2、报名、资格审查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1月5日到2010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顺延)。
六、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0年11月24日上午9:00到9:4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10年11月24日上午9:40(北京时间)
七、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金额的2%(百分之二),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为电汇、银行汇票、或同城支票),不接收银行保函及承兑汇票
招标内容附表
序号 招标名称 数量 标书费(元) 付款方式 供货期
1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2组 500 0.9.1 2010.11.20
2 交流不间断电源(UPS) 1面 300 0.9.1 2010.11.20
3 主变压器保护1 2面 500 0.9.1 2010.11.20
4 主变压器保护2 1 300 0.9.1 2010.11.20
5 电采暖 见规范明细 1000 0.9.1 2010.11.20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李岩 张馨
手 机: 13401096246
电话:010-63835786
传真:010-51113193
邮箱:zv666@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