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河口二期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箱式变压器及110千伏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
受委托,对国华河口二期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箱式变压器及110千伏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
SHIL1004138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密封投标。
1. 招标条件
国华河口二期风力发电项目拟建33台单机容量1.5MW,总装机容量49.5MW的风力发电场(项目已经鲁发改能交[2009]
1668号文批准)。
本招标项目国华河口二期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箱式变压器及110千伏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鲁发改能交
[2009]16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要求
2.1项目概况:国华河口二期风力发电项目拟建33台单机容量1.5MW,总装机容量49.5MW的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地点为山
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新户乡北部。
2.2招标范围:国华河口二期风电场场内集电线路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包含114基铁塔基础施工及铁塔组立,
导线及光缆架设,35kV电缆头制作、安装、试验, 35kV电缆敷设及光缆接头熔接、试验等);升压站设计图纸范围内的
安装调试工作;风力发电机箱式变压器的安装调试工作(箱式变压器吊装就位除外)。
2.3招标编号:SHIL10041386
2.4计划工期:2010年11月15日开工,2010年12月30日竣工。
2.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送变电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二级(含)以上承
(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为本项目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施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专业质检员、专
职资料管理员。投标文件中的主要管理人员应与现场人员相符合。
4) 最近6年内应具滩涂风电线路施工工程施工业绩。
5) 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2007~2009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
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其中最近三年每年的营业额不低于本次投标金额。
6) 投标人须在人员、资金和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8) 投标人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9) 投标人负责当地工农关系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4.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10月22日起到2010年11月1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
: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
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材料:
请携带(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3)本单位资质证书,(4)业
绩证明材料;(5)安全生产许可证;(6)质量、环境和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上述除(1)须提供原件外,其它可提供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
截止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北京。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2010年1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北京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张红
手 机: 13401096246
电话:010-63835786
传真:010-51113193
邮箱:zv666@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