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
板材质标志与实物材质不一致。 以实木
地板为例,经销商利用一些消费者缺乏树种知识的弱点,故意将低档实木材质说成高档名贵木材材质,并假冒其它树种,随意编造品名。 二、故意混淆产品等级。 国家规定
地板的等级标准分为三类:优等品、一级品、合格品。而有些厂商将其它标志作为等级标准,更有甚者竟使用国外的标志,造成产品等级混淆。 三、夸称“进口木
地板”误导消费者。 据质监中心负责同志介绍,所谓进口木
地板多是指地板坯料进口,即国外进口木料国内加工,厂商称之为“进口木地板”,实际上是在误导消费者。 四、木地板含水率偏高引起日后起翘。 北方地区气候较为干燥,有的木地板
板材未经干燥,安装后因水分蒸发而收缩,导致地板起翘、开裂。 五、以次充好、低价误导消费者。 某些制造商为降低成本,且设备、工艺水平不高,选用原材料不合格,不能保证木地板表面耐磨度、精度等工艺及技术水平,影响产品的使用寿命,造成接缝处磨白边、变色等质量问题。 目前市场上每平方米40元—50元以下的强化地板,其质量往往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如甲醛释放量超标等。为规避责任,经销商也趁机给出各种限制性声明或条款,如一次性降价、清仓处理等,不再履行“三包”义务。 对此,省消协提醒消费者:选择地板首先要认清材质,既要看清标签标注的材质,更要查看实际交货的材质和工艺质量,并与标签标注的材质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购买。 其次要认准木地板的平衡含水率。专家认为,济南地区的平衡含水率为12%左右,消费者可以先向经销商索取本批商品的检测报告,对照比较后再进行选择。 再者要查看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据质检中心负责人介绍,济南市家具装饰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每半年对地板市场进行一次抽检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消费者可留意相关信息。 同时,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向经营者索要《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检测报告;签订装修合同,要求销售商在合同上注明耐磨程度、甲醛释放量、售后服务等内容;购买时一定索要正规发票,要求经营者在开具的发票上注明所购地板的材质等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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