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电力公司与我市共同推进许昌电网发展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瑞贝卡大酒店隆重举行。河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李同智,市领导毛万春、李亚、杨献波、郑传德出席签约仪式。
按照协议约定,河南省电力公司在2009年至2012年将投入20亿元,全面加快许昌电网建设。未来4年,河南省电力公司将大力支持许昌新区建设,对许昌新区配套电力设施给予重点倾斜,不断完善新区电网结构,4年内在许昌新区新建3座110千伏变电站,为新区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将强力推进中原电气谷核心区以及各县(市、区)工业集聚区电网建设,促进许昌经济加快发展;将扎实推进500千伏花都变电站扩建,220千伏长葛东、鄢陵、顺店、城南等4个输变电工程,110千伏春秋、魏都、浅井、葛新、尚东、张潘等12个输变电工程和城市配网、农网工程建设,把许昌电网早日建成技术先进、装备优良、结构合理、运行可靠的坚强电网。
仪式上,市长李亚代表市政府、李同智代表省电力公司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许昌电网发展框架协议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献波主持会议时指出,此项协议的签订,必将为许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增添新的动力。为保证框架协议顺利实施,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明确职责,积极主动,全力配合,做到“三个确保”。一要精心组织,确保协调到位。此项框架协议事关我市电力事业长远发展,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落实框架协议的保障措施,加强信息互通和交流,及时解决电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协调推进工作。二要明确责任,确保履行职责到位。市发改委、大项目办要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根据电网项目建设的进度要求,建立推进网络计划和工作台账,逐项落实工作任务。市供电公司要认真落实省公司的部署要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电力服务。三要提升效能,确保环境保障到位。电网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加强与电力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周边群众的思想工作,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周边环境的监控和综合整治力度,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衷心希望省电力公司进一步加大对许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努力推进双方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的合作,共同谱写互利共赢、跨越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