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了解到,继3月31日青海省电力公司与省发改委签订了 “送电到乡”太阳能光伏电站代管协议后,青海公司农电部新能源处会同省发改委光明办、青海省新能源研究所、监理公司等相关部门,于4月8日-11日分别对海西州天峻县阳康乡、龙门乡、生格乡三座光伏电站进行了现场移交托管工作。
此项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我省“送电到乡”太阳能光伏电站管理正式步入了行业专业化管理。青海省电力公司还将相继现场接收105个电站的运营管理,必将给农牧民带来更大的实惠,有力地促进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
同时,公司还与福建三安集团达成合作意向,拟定共同研发一座可扩容的10KWP的光伏电站及可移动的光伏电站(其中:一座为3KWP,另一座为10KWP)。此项目己在我省5月5日举行的青洽会上进行了签约。该项目的实施必将成为青海省太阳能光伏电站运营管理新的里程碑,为公司更好履行社会职责,解决我省偏远地区和藏区寺院通电问题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